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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四十一章...(1/3)

京市第二中級法院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 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但不滿十六周歲的人……”


“被告雖是未成年,但卻故意傷害原告,明顯犯了上述條例,所以檢方仍然主張被告罪名,不讚同被告律師的觀點。”


氣氛莊嚴的大廳裏, 檢方一字一句, 有條有理的控訴著, 紀念初坐在被告家屬席位上,她看著裴梁城同樣條理清晰的一條一條反駁回去。


“作為被告律師, 我主張……”


大廳裏回蕩著裴梁城清冷的聲音, 一字一頓,邏輯思維非常清晰。


原來他工作的時候,是這樣子的啊。


紀念初一手撐著臉頰,坐在這個位置上隻能看清楚他的背影, 站的直挺挺的,個子很高但也很清瘦。


穿的是最簡單的襯衣西裝褲,袖口卷了起來,從她這個方向看過去, 甚至能夠看清楚他手腕關節凸起來的一小塊骨頭。


“分明不是這樣的。”紀念初小聲嘀咕著, 昨天他抱著她睡,分明能感受到,嗯……還不小心摸到了, 身材那麽好,真是活脫脫的衣架子,哪有看起來這麽“弱不禁風”。


想到這裏,紀念初就又忍不住笑了出來,他們昨天,嗯,真的正式在一起了。


真好,她心動的人,剛好也喜歡她。


案子又審了一會兒,最後被告方勝訴,審判長判決下來的那一刻,原告家屬情緒徹底失控,跟瘋了一樣,飛奔著朝這邊衝過來,揚手就要去打裴梁城,一邊打一邊哭喊著。


裴梁城沒有躲避,就這麽在原地站著,紀念初見局勢不妙,剛要過去,但很快又有工作人員上來將原告家屬拉開,雙方一時間僵持不下。


終於,原告家屬冷靜了些,才將一直死死揪著裴梁城西裝的手給鬆開。


西裝被扯的舊巴巴的,甚至還留了一些汗漬下來。


裴梁城輕輕皺了皺眉,一言不發。


等兩人回到車上的時候,紀念初有點餓了,“我們去吃飯吧?”


裴梁城點頭,“想吃什麽?”


她打開手機定位,低頭開始選餐廳,剛巧,一個電話打了進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紀念初!!!”


“你居然把我一個人丟在家裏,你還是個人嗎你!”


“你個沒良心的,我今天還要進組,你居然也不叫醒我?”於冉在電話那頭大叫,語氣暴躁又憤怒。


紀念初毫不懷疑,如果這會她在旁邊的話,可能真的恨不得掐死她。


“你也沒告訴我你今天有戲要拍啊。”紀念初眨眨眼,語氣非常無辜。


“那你不會——”於冉話說了一半,突然頓了頓,話鋒一轉,“誒誒誒,你個狗東西,昨天沒在家裏睡是吧?”


???


紀念初臉一紅,有些心虛,聲音都不自然了許多,連忙將手機一側的通話音量鍵按小,“說什麽呢?怎麽可能?”


“還騙我,你牙刷毛巾都是幹的,毫無被動過的痕跡,難道你什麽時候養成了早上起床不刷牙不洗臉就出門的習慣?”於冉毫無情緒的聲音在那頭響起,似乎還衝她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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