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九章 後會無期(1/3)

宋遼之間的談判一拖再拖,遼使蕭特末和副使劉六符不惜以放棄遼國之四點要求為底線,數番敦促蘇錦等人與之會商,並數次派人至樞密院禮房等處呈書抗議。


在宰相呂夷簡和樞密使杜衍的幾番進言之下,趙禎召見富弼和蘇錦,命二人盡快與遼使達成妥協。


蘇錦也覺得火候差不多了,慶曆二年二月十七日,遼使歸國的前一天,雙方就遼主提出的四條要求以及澶州之約的內容條款達成一致。


為了急於脫身,蕭特末等人一讓再讓,最終認可了宋朝對遼國四條要求的解釋。


蘇錦和富弼對遼方提出的第一點‘周世宗不該奪取瓦橋關以南十縣地’的答複是:景德元年雙方訂立的澶州之盟的條款中早已說的很清楚:“前此諸事鹹不置懷”,遼方此刻再次提出大宋立國之前的事情是毫無根據的。


對於第二點‘太宗興兵三路北伐遼國,進攻燕薊,師出無名’的指責,蘇錦等人回應道:太宗進攻燕薊是因遼援北漢、阻撓我大宋朝統一所致,曲不在宋。


第三四條指責,則回應如下:瓦橋關南十縣地,己是異代之事,故不應重提,理由同第一條,澶州之約早已說過舊事不提。西賊元昊之事大宋認為元昊自其先人早已“賜姓稱藩,稟朔受祿”,現在僭號擾邊,理應討除,且事先己聞達於遼。


關於遼朝指責宋“備塞隘路,閱集兵夫”,認為這是“邊臣謹職之常”。意思便是說邊境築城建堡,設立工事乃是邊境守將的職責,也是內務,遼方不得幹涉。


最後蘇錦提出,雙方應令“緣邊各守疆界,折書之外一無所求”,徹底堵住了遼使蕭特末和劉六符想退而求其次,謀求另外的好處嘴巴。


蕭特末無心戀戰,他已經嗅到了蘇錦和富弼在談判中的強硬的態度,另外蘇錦無意間的一句話更是讓他覺得再糾纏下去毫無好處。


那日談判尾聲,副使劉六符還想力爭要求些額外的好處之時,蘇錦竟然半開玩笑的道:“我等最近正要上奏朝廷,想重新審視澶州之盟的合理性,據我們來看,澶州之盟對我大宋並無一絲一毫的好處,每歲賜幣十萬,帛二十萬,換來的卻是一個空頭的名號;什麽宋遼為兄弟之國,宋為兄遼為弟,結果如何?弟弟照樣不論長幼倫常,來找哥哥的麻煩,這樣的弟弟要來何用?須得加以懲戒才是。”


蕭特末一身的冷汗,這話裏話外似乎透著一股子要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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