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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道:“好吧,既然你這麽急,明日上午便擬定協議如何?”
張元道:“不……就是現在,今日下午和議必須完成,同時公告天下。”
“不用如此著急吧,你看我還什麽都沒準備,回去還要重新布置談判地點,準備文書公文紙筆墨之類的東西,倉促的很呢。”
張元道:“不用,該準備的我都準備好了,咱們就在這雪地裏立刻談判。”說罷朝身後的隨從一揮手,隨行人員捧著筆墨紙硯文書文本甚至還抬著幾張桌椅板凳。
蘇錦再無推辭的理由,無奈的揮手道:“好吧,看來張大人是準備的很充分了,既如此便開始吧。”
蘇錦自然不肯放過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在原有的達成的協議上又附加上諸多條款,惹得涵養如海的張元也不由的高聲大罵,但罵歸罵,在這種情形之下,張元也沒什麽好的選擇,他沒有可以叫板的資本,最後在罵罵咧咧中還是同意了這些附加條件。
於是在渭州南城的貧民聚集地的一處半完工的小房子麵前的空地上,一場兩國間正式的和議簽署儀式便在此進行,在探頭探腦的百姓們圍觀之下,兩人在夏國取消帝號的前提下達成了和議,兩國間自四年前開始的曠日持久的戰爭便在寒氣逼人的渭州貧民窟中劃上了句號,史稱:慶曆和議。
此和議內容如下:一、夏取消帝號,宋冊封其為夏國主,賜金塗銀印,方二寸一分,文曰“夏國主印”,許自置官屬,奉宋正塑,向宋稱臣。
二、雙方各自歸還所捋掠俘虜之邊民將校士兵,有逃往對方之邊民,雙方需緝拿遣返,不得私留庇護。
三、夏所占領之宋朝領上栲栳、鐮刀、南安、承平等地和其他邊境蕃漢居住區全部歸還宋國;雙方士兵各自退回本國領境,在本國領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駐紮軍隊,不受他國指謫。
四、涼州西南百裏荒原設為雙方緩衝區域,禁止軍隊邊民進入此處,當地州府可按期巡查管轄,但禁止駐紮軍隊。
五、宋每年賜夏國茶葉一萬斤、布匹十萬匹以昭顯主國之恩,但暫不開放邊境互市,觀夏國之行以決定後期榷場是否開放,榷場開放之前,雙方需對邊境私商嚴加盤查管製,若有查獲者嚴懲不貸,宋之私商以叛國之罪論處,抓獲夏國私商當以細作之罪論處。
六、雙方遵守此和議,即日罷兵休戰,自此議成之日起,任何針對他國之軍事行動均視為言而無信,必受天譴。
這六條可以說是完全的不平等條約,大宋不僅獲得了他所要的西夏取消帝號的承諾,而且還進一步的開始了對夏國的封鎖,其中的第四條不僅是讓夏國的大片土地淪為不能自主的無人區,更是蘇錦的私心作祟,因為未來和野利部落走私的通道便是在這片涼州西南的數百裏大荒原上,蘇錦假公濟私,為自己未來的走私道路鋪平了道路。
當然,第六條那段廢話是張元強烈要求添加上去的,此協議一簽字,便意味著宋國不能再發兵攻打夏國,今晚的軍事行動已經被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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