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4/4)

,小鄒雖然沒有負責什麽具體工作,但是她在財務部,接觸到了很多商業秘密,我不能讓她離職。”


聽到他這話,我有些惱火:“林總,我妹妹幼稚無知,自作多情,所以,就算她那天死在家裏,我也不會認為你有什麽責任。但是,你也要考慮她現在的感受,她畢竟隻有24歲,如果讓她繼續在這裏做下去,我不保證她不會幹出什麽傻事來,到時候一切後果由你們負責。”


“她當初與我們簽訂合同時,就已經約定了,如果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的話,要賠償公司三萬元,以及五年內不得在與我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服務。你要知道,在這座城市裏,與我們公司沒有業務往來的大公司是不多的。所以我覺得小鄒沒有必要這樣做。”


“你這樣做不公平,我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同顯失公平,違約條款無效。”


“不,合同很公平,如果我們要解雇員工,也要付很大一筆遣散費,例如像小鄒這個級別,可能有十萬。我們公司曆來不喜歡員工流動頻繁。這是個原則,我不能破了這個規矩。”


他的態度始終平和,似乎是有備而來。我一時不知該怎麽回答,隻好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後,我站起身說:“不論如何鄒月不會再回公司來了,我會仔細研究一下那份合同,也許我們會在法庭上見。”


他也站了起來:“希望不是這樣,我會非常高興看見鄒月回來工作。請你向她轉達我的意思。”


“你可以自己對她說。”我轉身向門口走去。


他在身後回答我:“如果需要,我會說。”


我倏地轉身,他這句話太輕佻,我走到他麵前,惡狠狠地看著他:“別去惹她,別瞧不起她,雖然她很傻,但你也應該尊重她!我警告你,她還是個孩子,如果你讓她出了什麽差錯,我會和你沒完。”


說完,我摔門走了出去。秘書看到我的派頭,嚇得站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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