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財產公證,所以要麻煩鄒律師為他們擬一個協議書。”他轉頭對啟正說:“你把你們兩人名下財產的清單給鄒律師過目一下。”
林啟正隔著桌子將一個文件夾推到我麵前。
我打開文件夾翻閱了一下,裏麵列明了林啟正和那個江心遙名下的所有財產,天啊,洋洋灑灑數十頁,大到上市公司的巨額股份,小到20平方米的街頭鋪麵,都一一列明。尤其是江心遙的資產,竟比林啟正還甚。
這畢竟是個人的隱私,我不好仔細研究,粗粗看過後,便放下。
當談到專業問題時,我的自信是無人可比的:“林董,林總,江小姐,是這樣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婚後並不會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當然,由於林總和江小姐名下的財產很多,在婚前進行一下明確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我還是想提醒一下,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利潤,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例如雙方名下的公司股份,在婚後的所有利潤分紅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對於這一部分,不知兩位是否討論過。”
聽了我的話,林董看看林啟正,林啟正看看江心遙,顯然他們並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
林董欠了欠身子,說:“我與心遙的父親討論過這個問題,雖然沒有談到利潤的歸屬,但總體思路是他們雙方不要在金錢上有什麽糾葛,生意歸生意,感情歸感情。所以我想可以將婚後的財產問題也一並明確一下。心遙,你有意見嗎?”
“就按伯父說的辦,我沒有什麽意見。阿KEN,你說呢?”林心遙頑皮地轉著身下的皮座椅,說起話來很重的廣東腔,但卻是一副滿不在乎的口吻。阿KEN,林啟正的英文名叫KEN?
林啟正也搖搖頭說:“我沒有意見。”
林董於是對我說:“那就麻煩鄒律師辛苦一下,擬一個協議,直接交啟正過目。由於這是私事,我們也不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
“您放心。”我點點頭。
四人起身走出會議室,我拿著文件夾緊走兩步,遞到林啟正麵前:“林總,這個還給您,我不需要知道,到時候作為協議的附件就可以了。”
林啟正接過文件夾,沒有說什麽,倒是旁邊的江心遙說了一句“謝謝”。
走出門口的林董又轉過身來,對我說:“鄒律師,辛苦你,明天就把協議擬出來,趕在心遙回去以前,把這件事辦了,不是還要去公證嗎?”
我回答說:“好的,協議明天出來沒問題,但是林董,我不建議雙方去公證處公證。”聽到我這話,三人都很奇怪地看著我。我繼續說:“公證不是協議生效的必要要件,雙方隻要簽字認可,協議就視為生效,如果您認為需要第三方見證,可以邀請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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