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國慶節,原本計劃與鄒月、鄒天一起回老家,陪母親過幾天,但是,林啟正說,“你跟我去北京行嗎?”我的心一軟,隨他上了飛機。
這一次旅行,心境大有不同,一是他身負重任,不能怠慢,二是經過此番糾纏,我們之間似乎尋到了新的相處之道。
我自覺與他分頭到機場,分頭換機票,我在頭等艙候機室看雜誌,他坐在大廳裏玩電腦。上得飛機兩人相視一笑,親密如初。到了北京,又是各坐各的車,各走各的路,分頭進酒店,分頭進房間。拉好窗簾,鎖好門,方才擁抱嬉笑。吃飯也是,走進餐廳,服務員問:“靠窗的位置可以嗎?”我微笑地擺擺手,有包廂嗎?有卡座嗎?或者那個最角落的桌子也蠻好。
沒關係,這幸福既然是偷來,就讓我們從形式到內容,都完全統一。以往是我太教條,是我太愚笨,是我太自命清高。現在我隻要每天早上醒來,見他就在我的耳側,就已是心花怒放。
他總在約朋友,約見麵,約吃飯,約喝茶,我自管自在北京城裏閑逛,有一天他出門前,我伸手給他:“把卡給我,我要去買東西。”
他掏出錢包,說:“你選一張,隨便怎麽用!”
我威脅他:“隨便用?那我就把它刷爆!”
他笑:“好!真的爆了的話,打電話給我,我來救你!”
然而走進酒店旁的商場,我竟六神無主,本就不是購物狂,此刻為了買東西而買東西,樣樣不入法眼。踱到首飾櫃,專櫃小姐懶懶地機械地招呼我,我隨手指了幾款看起來石頭最大的首飾,她立馬變得畢恭畢敬,激動到語無倫次。
其實,我對首飾並沒有特別的愛好,戴在身上左看右看,也無甚感覺,但是,為了花錢啊,總得買點什麽,才能實現我的誓言。於是,我指著最貴的那個項鏈,隨意的說:“開票。”女孩臉上樂開了花,轉身悄悄向同伴做了個V字手勢,我隻佯做不見。
小票上寫著26萬,我拿著它向收銀台走去,心中還是有些忐忑,萬一不夠呢?多糗啊。於是,中途轉彎,找了一個櫃員機,查詢餘額。屏幕上跳出來一大串數字,讓我眼花,仔細地數了數,居然有一百多萬。
難怪林啟正的表情那麽自如,以我的戰鬥力和承受力,如何刷也刷不爆這張卡。我一時氣餒,也沒了興致,心中對那個專櫃小姐說了句抱歉,轉身離開了商場。
走在門口,他的電話至。“刷爆了嗎?要救你嗎?”
“爆了爆了,快快來。”
“在哪裏?我就來。買了什麽?這麽快就爆了?”
“首飾啊,手表啊,衣服啊,包包啊……總之沒錢了,快來。”我胡謅著。
他應承著,果然迅速趕到,見我兩手空空站在商場門口,一臉愕然。我把卡遞還給他,他奇怪地問:“為什麽?看不上嗎?要不我們換個地方?”
我笑,搖搖頭:“我還不習慣用錢,以後慢慢再學。”
他把卡又塞回到我手上:“留著吧,什麽時候學會什麽時候用。”
我緊緊捏著那張卡,隻覺燙手,但是心裏暗暗對自己說,拿著吧,這是一個必須完成的儀式,讓他收買我吧,唯有如此,他才會安心。
果然,他一臉滿足,兩人一前一後,向酒店走去,他在我前方不遠,不時回頭望著我微笑。
下午,他照例遊泳,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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