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上,高展旗爛醉如泥,幸好丁甲會開車,才沒把他的馬自達留在酒吧門口守夜。遵照他清醒時的指示,我們七手八腳把他架回左輝的家。
第二天清早,我被手機鈴聲驚醒,下意識翻身起床去抓手機,一看號碼,終於是他。
我握著手機,坐在床邊,讓頭腦清醒片刻,這才接通了電話。
“起床了嗎?”他溫柔地問。
“沒有。”
“還在睡?快九點了。”
洋酒影響深遠,我的頭仍在些發脹,支吾著說:“哦,這就起來。”
“昨天回來後一直在忙,等到有空的時候,已經十二點多了,想著你已經睡了,所以沒有打電話。”他長長地解釋著。
忙什麽?我真想反問一句,但理智告訴我,這是一等一的蠢話。於是,我隻淡淡地答:“你忙你的,不用總想著給我打電話,有時間再聯係。”——虛偽,但夠風格。
果然,他再度羞愧:“對不起,你還好嗎?”
“好得很,我得起床上班去了,節後第一天,去太晚了主任罵。”我爽朗地說。
“有件事……”他話語忽有些遲疑。
“什麽事?”
“心遙昨天提到說,她今天可能會與你聯係。”
“她找我幹什麽?”
“她有個合同,想請你提些建議。”
“你不會告訴她,現在你們公司由高律師負責嗎?”我感到不快,林啟正有責任避免這樣尷尬的場麵發生。
“她信任你的專業素質,堅持要與你聯係。”
“今天我關機好了。”我賭氣說。
“其實沒關係,她隻是電話谘詢一下,一個很小的合同,你當一般的案子答答就可以了。”他安撫我。
“我會轉介給高展旗。”
“那也可以,你自己看著辦吧。晚上一起吃飯嗎?”
“再說吧。”我情緒不佳,回答得很不痛快。
“……我再打你電話。”他同樣敏感,沒有堅持。
將電話扔在一邊,我呆坐床頭,凝視著牆上的掛曆,十月十八日,馬上就要到了。
到樓下,將高展旗喚醒,我坐著他的車一同上班。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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