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到那邊\"幹\",確實也有幾次差點讓警察抓到。
最危險的一次是2000年大約七八月份的一天淩晨1點多,王強爬上西塔一個剛結束施工的樓房,在二層的一間房子裏,看到一個女的在客廳裏睡覺,旁邊房間裏有七八個民工模樣的男人也在睡覺。他悄悄地走近這個女的床前,用鐵管子照著頭部就是一下,這女的當時就沒氣了,然後他翻了她的衣服,沒有翻到錢,就把她強奸了。當王強順著樓外腳手架剛爬下樓時,就發現一輛\"110\"警車開了過來,他連忙把手中鐵管子和身上帶的殺豬刀扔了,幾個警察上前簡單地搜了搜王強的身,又問他這個時間幹什麽去了。王強就說到\"十二線\"批發市場去卸菜。可能這幾個警察看他穿得像個打工的,說得也像那麽回事,就沒再問什麽,開車走了。
這些年來王強就是靠犯罪生存的,成了職業殺手,以致後來好像有了\"殺人癖\",隔幾天不殺人和搶劫、強奸,心裏總好像有點什麽事兒似的。2000年5月9日、10日、11日的連續三天夜裏,王強在沈河區的南運河邊的翠園內、皇姑區的北運河的將軍園內、北陵公園的西北角等地一連將六對男女殺死,搶劫了幾百元錢,強奸兩人。
犯罪時間長了,他自己也感覺自己的心理有點兒不對,不但在殺人、搶劫中獲得刺激和快感,而且還有意識地與警察\"較勁\"。200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王強在開原市的城郊鄉許台村裏溜達,想找個地方弄點兒錢。走到一家養雞戶房邊,他用刀將這家紗窗劃開,鑽進了屋裏。炕上有三個人正在熟睡,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和一對兩口子。王強上前用洋鎬尖對著男的太陽穴就是一下子,然後又平拍了兩個女的腦袋,這三人一聲沒出就死了。接著,他在屋裏翻了一氣,也沒翻著錢,就把那個女孩拖到院子裏,用她自己的襯衣將一腦袋的血蓋上,然後奸屍。事後,王強把鎬頭就扔在現場,也沒馬上離開開原市,就想看看警察是怎麽破案。因為線索有限,這個案子許久沒被破獲。
此時王強已經沒有辦法讓自己停下手來。於是,他就一直琢磨著找機會幹把\"大\"的。幹\"大\"的就需要買一把槍。王強曾合計過銀行的運鈔車,也知道沈陽的搶劫運鈔車大案,但覺得自己還沒有那麽大的能耐,還是\"幹\"典當行、金銀首飾店好一些。為此,王強曾專門帶了四萬元到廣州買槍。就在要掏錢買槍時,一個\"朋友\"提醒他:賣槍的弄不好是警察故意放的\"線兒\",搞不好你前腳買完,後腳走不了幾步就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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