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3/3)

沈熹不說話了,心裏已經開始哽咽了。


“如果真有男人喜歡笨女孩,大概是笨女孩比較好騙吧。”何之洲以不痛不癢的口吻,又補了一刀。


沈熹膝蓋中了好幾刀,倒地不起,過了很久才鼓足勇氣:“就沒有例外?”


何之洲:“很少。”


“……”


沈熹想起了淩潮汐,她雖然與她接觸不多,但知道淩潮汐很討人喜歡,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大家都喜歡跟她做朋友。如果淩潮汐要跟誰交朋友,幾乎沒有她經營不好的關係。


沈熹也想到了自己,直接就是一部血淚史。小學的時候,她體校回來就跟不上課程,成績全班倒數第二,學習太差,大家不屑跟她玩;初中就更倒黴,有一位她不認識的小混混跑來學校,稱她是他女朋友,大家都以為她真是小混混女朋友,疏遠了她。後來這個小混混被林煜堂和沈建國一塊兒打跑了;高中她其實很努力在讀書,以為努力能就能考上S大,努力了之後她才明白一件事——讀書也是需要天賦的……


沈熹對著何之洲拍了一張照片,然後在個人空間、微博等等各種社交賬號寫下“滾吧。帶著我最後的慈悲。”


這是她的分手宣言。之後,她一個字一個字地給林煜堂發短信,她輸入:“林煜堂,我們分手吧。”想了下,改成了:“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何之洲坐在小樹林的長椅上,一臉漠不關心。良久他淡淡瞥了眼,沈熹突然抬起頭:“他媽的,林煜堂沒有回複我……”


——


林煜堂沒有回複沈熹分手短信,是因為他真的沒有看到短信。他今天課其實特別多,上午抽了點時間陪淩潮汐逛了S大校園,下午就要做自己的事情了,他兩點鍾有一個合作性實驗,以前實驗他都是和何之洲一組,今天何之洲不見了,他就要一個人完成這個複雜的實驗,最坑爹的是,合作人那裏他還必須寫上何之洲的三個字。


表明是兩個人共同完成的。


林煜堂昨晚基本沒有合過眼。今天忙了一天,下午他從實驗室出來,就立馬回宿舍補覺了。宿舍裏隻有他和何之洲兩個人。結果他剛睡一會,他的上鋪就開始播放音樂了,一直單曲循環著一首歌——《分手快樂》。


林煜堂把襯衫穿回去,對上鋪的人說:“何之洲,你能換一首歌麽?”


沈熹聽到了林煜堂的話,應他要求,換了一首《好心分手》。


林煜堂瘋了,踢了一下床板。沈熹回踢了兩下,蹬蹬。


下鋪是踢不過上鋪的。


林煜堂沒辦法繼續睡,黑著臉下床,然後走到書桌拔下手機充電機。手機裏多了幾個未接電話和一條未讀短信。


未接電話都是淩潮汐的,他暫時先略過。


短信是沈熹發來的,隻有一句話——“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林煜堂手一抖,隨後他揉了揉額頭,讓自己清醒過來。他轉過頭,上鋪的那個人,正抱著筆記本電腦,麵無表情地哼唱:“是否很驚訝講不出說話,沒錯我是說你想分手嗎?”


臥槽,這是詛咒嗎?


還是他在做夢根本沒有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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