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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二章軍心民情(2/4)

公執法,那婦人這才告到了衙門。


不過那文士楊林雖說作此忘恩負義之事,可休妻的理由卻是符合七去之條的,便是所謂的惡疾!此案在洛陽城中傳揚頗廣,因此州府也不敢怠慢,更由張濟親自過問,隻是因為眼下戰事在即便想延後再審,不過劉毅聽說之後卻對此案很感興趣,讓張濟不用顧忌。


風若曦聽說此事之後對那楊林可謂恨之入骨,亦為楊郭氏掬了一把傷心之淚,而城中百姓聞之亦是一邊倒的站在了楊郭氏的一邊,此乃人之常情,對弱者的同情乃是人所共有的,況且在當時的認知之中,楊郭氏的所作所為絕對可以稱得上是賢妻了。可在劉毅心中著眼點卻不僅僅隻在此處,城中百姓對此事的關注說明了什麽?大眾的善良是一方麵,而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律法的嚴謹才是他重的部分。


倘若百姓都如十年前一般食不果腹,終rì為了三餐溫飽而奔忙,便算再有善心怕也難對此事去做更多的關注,而這一場案件的雙方此時地位是懸殊的,但那戶世家也並未作出任何無禮的舉動,足見劉毅治下的律法嚴謹絕不僅僅針對百姓,社會的上等階層也在其列。


這兩點讓劉毅心中很是滿意,他想要繁榮商業用以富國強兵,可此處最為基礎的一點是什麽?並非官府的政策寬容與否,也非是商人可以得到巨大的利潤,而是普通百姓的富足,最為占據社會人口最多的部分,當他們猶有餘力的時候才能發展出更多的需求,市場也會越來越有巨大的空間,當然前二者的作用也是極大的。


當然對於那個楊林的行徑劉毅很是不以為然,不管以現今還是後世的觀點來此人都是個人渣,但有過後世經曆的他更傾向與用律法來懲罰這樣的行為,因此對於張濟如何審理此案他是極有興趣的,楊林的說法符合七去之條而在漢末律法中婦人是不存在三不去的。


案件審理當天劉毅特地來到州府後堂聽審,而大堂之外的百姓亦是人頭湧湧,單從公審這個角度而言,漢末做得並不比後世差,隻不過亂世之中在很多地方老百姓可沒這個閑情逸致,不得不說張濟在處理此案時表現出了很高的法製水準,他並沒有去駁斥楊林的七去之條,而將突破口選在了其有妻再娶之上,要知華夏自古以來都是維護一夫一妻製的,不管你有多少的妾侍但正妻永遠隻有一個,便連天子都隻能有一個皇後,最後楊林被判流一年並與後妻和離,這個結果讓觀審的百姓都大為叫好,而劉毅的出現更讓眾人興奮不已。


正是這樁洛陽城中頗為轟動的案件讓百姓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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