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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指鹿為馬(三)(3/3)

時候就是33歲,現在出來了,也37了,工作和黨|籍都被開除,這個年紀可不好東山再起了。”


“他之前在行政機關的重要部門任職。”何勝盯著他的資料,“學曆也很高,是研究生,還是法律專業的,一畢業就考上了政府的公務員編製,本身就是難能可貴的人才。”


“但他是因受賄進去的。”吳彤感到有些費解,“而且他在進去之前就已經是副科職務了,年紀輕輕又優秀,怎麽能犯這種自毀前途的蠢事呢?”


何勝也陷入了思慮。


1729是縣內本地人,父母都是公職人員,檔案履曆都是光鮮的,學生時代必定是親戚與鄰居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


第一批團員、第一批黨員、班長、團支書、學生會主席、讀研時期還作為導師助理來帶師弟師妹……


連一向眼光刁鑽的何勝都忍不住誇讚一句:“真是個優秀的人啊。”


“可他無妻無子,在出事之前連個固定對象都沒有,4年在獄期間的訪問記錄也簡單的很,除了他父母和一個同學之外,連同事和朋友都沒有。”


“難道是性格問題?”何勝問。


吳彤示意他的照片,“看上去挺正常、清秀一人啊,就典型的好學生、好幹部。”


“殺人犯也沒在臉上刻上標記。”何勝提醒道:“切記不能以貌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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