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領導們達成共識(3/4)

門前小卒子。


說白了他這個市政副秘書長不可能決定一個市政項目應該歸屬誰。


他隻能是第一項環節,負責第一項環節給商人打開方便之門罷了。


因為官場上做任何事都需要有規章製度,都需要講究一個規矩,程序上的合理合法。


所以田光漢隻不過是完成這個程序的一個環節而已。


他為商人‘順利競標’提供程序上的依據,讓其看起來合理合法。


但是後續審批和簽字的人,可能職務遠遠比田光漢還要大。


這個人至少是個副市長級別,至於是常務副市長,還是分管市政與公路,城建的副市長,那就不得而知了。


至於有沒有可能是市長侯勇,根本不可能。


侯勇主政靈雲市政府三年不到,他跟田光漢作案的時間,完全對不上。


由此也可以看出來,侯勇一個外來戶在靈雲市做市長,還能夠把本土派的武新開給壓製的死死的,能力到底有多強。


但此刻侯勇的臉色越來越難看,因為他發現一個重大的隱患,而且這個隱患很有可能對他有非常不好的負麵影響。


或許真的被武新開武書記說對了,他侯勇主政靈雲市政府這幾年來,市教育局也好,市政辦也罷,甚至市政府內部都有問題。


他這個一心為發展經濟的市長,可能忽略了太多東西。


或者說一切都得為經濟發展讓路,一切都得為民生福祉讓路。


一個市教育局的局長,那麽多市教育部門的幹部,以及田光漢這個市政副秘書長。


甚至這個案子背後絕對還有大魚。


市政這條線上麵,出現這麽大的事情,絕對是他這個做市長的重大失誤。


這件事要是處理不好,他侯勇在省裏麵可能會很失分。


但現在補救的話,一點都不晚,甚至正當其時,抓著這個契機可以做一下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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