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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關於政權與相關政策的構想(2/2)

作,並受監察機關監督。而監察機關督辦的案件又必須呈報民眾代表大會,再由民眾代表大會審議後發送到司法機關去執行。


這樣一來,各個機構的聯係成了既獨立運行,又有機組合成了一個整體,而各部門又不可能專橫獨斷了。民眾代表大會看似最高審定機構,實則並無實權,隻能根據民意實行否決權而已,就算有人把持了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況且,若有賄選或不公正選舉等舞弊行為,也會受到監察機關的監督的。這種案子可直接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監察機關就至關重要了。不過,雖然它的權力似乎有點大,但若不符合法律,也無法亂來。其它機關可拒不執行。


對於軍權,由於此界並無外界威脅,已不存在敵對勢力了,故而,我決定解散軍隊,並不得進行軍工生產。若有罪犯作奸犯科,則由司法機關去處理。警察肯定還是要保留的。倘若民間出現了私造軍火的武裝力量,則可能要由火雲邪神他們幾位去搞定了。當然,若到了大量出現這樣的武裝力量的地步,說明這政權又敗壞了!他們幾位可以選擇不管甚至反過來去支持之,就如他們由支持邪教轉而支持我一樣。


而像袍哥這樣的組織,我則考慮是否把它直接解散了事。它的曆史作用已經起到了,再遺留下來,恐怕反而會變成社會的毒瘤,有礙社會的發展!所以,後來清虛界就出現了與現實世界裏很相似的一幕,原本聲名顯赫的袍哥人家,一夜之間就銷聲匿跡了!當然,他們又轉化成了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去了,又回到人民中去了。


也就是說,人民內部是不需要拉幫結派的團夥的。以免少數人結夥侵害廣大遊散的百姓!


而對於政府人員任用方麵,除了公正地選賢才與能人來執政外,我想到的另一點就是:為了避免形成官僚集團,我決定提議不允許官員終身製。最長任期不超過十年。任期滿後不得轉調其它部門任職。離任自個回歸社會生產單位去工作。這樣似乎更接近於要讓他們不得貪戀權勢而“功成身退”些。使之能真正來自於人民又回到人民中去!


在古代曆史中,老百姓算是又怕官又恨官又愛當官的!怕官與恨官,當然是因為當官的作威作福利用權勢對老百姓進行欺壓與迫官。而愛當官則是因為大家都挺羨慕“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那樣的人,一旦飛黃騰達後,就成為了人上之人,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了!


其實,在幾千年來的曆史中,很多朝代最終弄得民不聊生,還有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官僚集團逐漸龐大。官員終身製及他們利用世襲、蔭庇之福利和裙帶關係以及師生關係不斷把自己的親屬與親信拉入官僚體係中來,使得除了集體腐敗外,就是國家財政逐漸負擔不起龐大的官僚集團的俸祿了而有些不得已地對老百姓加重賦稅。


但作為專業技術性質的公務員,可按員工待遇從業下去。不可能連一個文書或清潔工都如官員般對待噻!反正他們也沒有任何權力可言。


不過,具體該如何做,還得大家討論後再決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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