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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普通百姓(3/3)

查房,我又被舉報了。


他們亮出證件,跟我說“有熱心群眾舉報,酒店裏存在非法交易”。


可是他們冤枉我了。


我能夠清楚的說出身旁男人的姓名和年齡,我手機裏也存著他的電話,我甚至知道他的家庭住址。


我怎麽可能是那種出來賣的賤貨?


我們頂多算是偷情。


難道偷情犯法嗎?


看著那群警察的樣子,我不由地感覺很生氣,他們憑什麽冤枉我?


“不好意思女士,是我們誤會了。”


警察關上門就想走,可我怎麽會善罷甘休?


“站住。”我說,“一句「不好意思」就可以了嗎?你們警察都是這麽辦事的?”


“呃……”那幾個警察轉過身來,露出為難的表情,“那你想怎麽樣?”


“我想怎麽樣?那得問問你們啊。”我把雙手抱在胸前,“你們這就準備走了?要是抓罪犯的時候,你們一槍打死了人質,說句對不起就可以走了嗎?”


“你……!”


一個看起來很年輕的警察似乎有點不服,剛要說什麽的時候卻被一旁年老的警察拉住了。


“妹子,真的對不起,但我們有我們的職責,既然有人舉報,我們不可能坐視不理的。”那中年男人說話還算客氣,“今天打擾了你們確實是我們不對,如果你還有意見的話,可以去派出所舉報我們,這是我的警號。”


果然如此啊,因為我是普通老百姓,所以人民警察必須為我服務。


這就是我和那些出來賣的賤貨的區別。


我又數落了他們一頓,才終於放他們回去。


解氣啊。


這種感覺太解氣了。


這些趾高氣昂的警察也不過如此。


我扭過頭,想「再續前緣」的時候,卻發現那個男人眼神之中的輕蔑更強了。


“我沒興致了,改天吧。”他一臉低沉的穿上了自己的衣服,開門走了。


我呆呆的站在原地,有些摸不清狀況。


到底發生什麽了?


思考了半天我都思考不出答案,我隻知道,我的「幸福」又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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