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重新認識(1/3)

常樂不僅拿到了祂的聯係方式,還把祂帶回了家。


祂坐在沙發上,大長腿無處伸展。


被黑色長褲包裹著的長腿修長筆直,露出的一截腳踝雖然白皙,青色血管密布,盤虯有力。


順著常樂的視線,祂也看到那裏。


“達令,你很喜歡嗎,我可以送給你。”


常樂脊背一涼,趕緊抓住祂的手,“不用不用,我就是隨便看看。”


送?這能怎麽送,祂該不會把腳踝骨拆下來吧?


常樂打了個哆嗦,不知道為什麽,總覺得這是祂能做出來的事情。


這個男人雖然坐的端正,常樂卻總覺得祂身上有股瘋勁,不敢輕易認同祂的話。


有些聽起來是玩笑的話,真要做起來那可是會嚇死人的。


最後一點酒意被祂嚇醒,常樂開始思考事情怎麽會進行到這一步。


好像是因為被祂的美貌所惑,說什麽就聽了,暈乎乎的把祂帶回來了。


拉著人說瘋話,還不讓祂走,這也太罪惡了吧!


常樂痛心疾首。


男人看著他有趣的表情變化,心裏愉悅。


常樂剛才說的話應該是下意識的反應,但是他對祂不是一點印象都沒有,這已經讓祂很滿意了。


“等等!”常樂突然反應過來,“你為什麽叫我達令?”


他知道西方人直白又大膽,但是他們這才是第二次見麵,未免也……


“達令,你現在才反應過來,是不是太晚了。”塔納托斯眼中含笑。


常樂沉默了,別說這個稱呼了,他現在還沒從把祂帶回家這件事裏回神。


老天爺,這個男人在他的審美點上瘋狂蹦迪,一對視理智就離家出走。


誰能來救救他,求求了!


“你不記得我了,我很傷心。”塔納托斯說著,俯身壓到他身上。


常樂還沒來得害羞,就被垂下來的項鏈吸引到了。


“它怎麽會在你這裏?”


這條項鏈,是他用賺的第一筆錢買的,很有紀念意義。


常樂每次想到他把項鏈不小心弄丟,就要氣上一會。


他不會記錯的,在項鏈的吊墜背後,還刻著他的名字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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