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我,“他已經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夠了!記住一句話,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 看著小姨近乎哀求我的眼神,我還想說的話最終咽了下去,我敷衍的點了下頭,心裏卻想著反正我不會再給簡忠一家人反撲的機會。 那天晚上我沒有走,我住在了何東淩的別墅,不過我是和小姨一起睡的,但我怎麽睡得著? 那些發生在我身上的過往,像是放舊電影似的開始在我腦子裏回放,簡忠對我的利用,夏茹對我的汙辱,還有小賤人對我的殘害,最後我想到了祈向潮,對了他要娶別人了! 想到這個,我一下子想起來自己偷拿的結婚請柬,我小心的看了眼小姨然後起身,從包裏我拿出那份請柬,攤開—— 借著手機的光亮,我看到了請柬上祈向潮的名字,還看到和他名字排在一起名字叫薛惠文,我知道這是他即將迎娶的女人。 看到這裏,我忽的覺得可笑,我和小賤人鬥了那麽久,沒想到到頭來,我們誰也沒有成為祈向潮身邊的人。 就在我準備合上請柬的時候,忽的瞥到了角邊上的日期——七月八號! 我以為自己看花眼了,用手機又照了照,沒有看錯,可這不是我和何東淩結婚的日子麽? 怎麽著祈向潮也要在那一天娶老婆?難道這一天是絕無僅有的黃道吉日? 這麽滑稽又諷刺的事,讓我不禁笑了,還真是有意思,他要娶,我要嫁,同一天結婚,可他娶的不是我,我嫁的也不是他! 我合上請柬,然後丟進了垃圾桶,這一刻我對自己說,今生祈向潮和我再無瓜葛了。 周末,離我和何東淩結婚還有四天,我來到了太陽城最有名的珠寶行,我來這裏不是買首飾,而是要羞辱一個人。 雖然小姨讓我放過簡忠一家,但我怎麽可能?&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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