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無恩之刑(3/4)

解書,再努力爭取一下,是有機會緩刑的。”


法律也不是不講道理的,江聲豔爸爸這個案子的確是倒黴催的,他推對方那一下,可能都沒有用多大的力氣。


任誰都想不到那一推就推出了一條人命,別說他沒有主動殺人意願了,連主動傷人意願都沒。


可這種事情不是法官說了算,就算知道江聲豔爸爸很冤,也不能直接判緩刑,畢竟還有法律條文和輿論場環境在。


所以,這個案子的關鍵就集中在了是否能拿到死者家屬的諒解書這個問題上了。


如果死者家屬表示願意諒解,不僅在法律條文上可以有適度的操作空間,輿論場上同樣可以占據優勢。


如果死者家屬不同意,那就一切免談,最好的結果也就是按過失傷人致死的最低年限判三年。


問題是,以江聲豔爸爸的年齡和身體狀況,一旦進去蹲三年,基本上也快沒命了。


“那現在的關鍵就在諒解書上,你有沒有找過對方家屬?對方開的條件是什麽?”


江聲豔搖了搖頭:“對方開的價碼太高了,我們家根本拿不出那麽多錢。”


“對方要多少?”


“精神補償之類一大堆,總共要一百零幾萬,那些零頭是喪葬費。”


單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這家人的確難纏,連幾萬塊的喪葬費都要算進去,真的是一點虧都不肯吃。


看著江聲豔梨花帶雨的樣子,我心中突然有了一股莫名的衝動:不就是一百萬嘛。


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隻要有錢,還不是簡簡單單。


念頭及此,我不由得將目光轉向了楊黎明,心想:這小子咋說也是個富二代,應該也有這樣解決問題的思維。


接觸到我的目光,楊黎明趕忙擺手:“老季你別看我,我這富二代就是個空架子,我爸在經濟上對我管得很嚴,我每個月拿到的那點錢,吃吃喝喝還行,想逛個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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