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非常挑,奶粉一口不肯喝,非要喝母乳,可是曲挽歌並不喜歡這個孩子,她甚至不肯用奶水直接喂這孩子,每次聽見小家夥餓得扯著嗓子哭,他心都揉在一起。
那哭聲惹得曲挽歌煩了,才肯用碗擠出一碗乳汁,小家夥喝的眼睛都眯起來,高建群看得心都化了。
一個月時間,過得很快,曲挽歌養好身體走得時候,高歌的五官輪廓已經清晰了不少。
她像極了曲挽歌,漂亮的像是個瓷娃娃,可即便這樣,也沒有動搖曲挽歌離開的決心。
她離開那天,甚至沒有看孩子一眼。
她就這麽走了,留下他一個單身漢,帶著一個剛剛滿月的女嬰。
那段日子並不好過,他要工作,又要照顧孩子,每天都安排的滿滿當當,晚上還經常被孩子的啼哭聲弄醒。
起初他找了個保姆,幫忙帶孩子,但是沒兩天,保姆就辭職了,原因是因為孩子太鬧,他一開始不相信,如果不是餓了,或者要大小便的時候,小家夥基本上不會哭,所以他又找了兩個保姆,但是這兩位離開的原因,也是因為小家夥太鬧騰。
他這才意識到,這小家夥人生得厲害,不是他抱著,就扯著嗓子哭,哭得嗓子都啞了,也不肯停。
那一刻,他突然有一種被深深需要著的感覺。
他辭了工作,帶著孩子回了海城,租了一套房子,開始在家裏幫人寫論文,做翻譯。
當初賺的那一筆錢,他始終沒敢動,孩子現在小,花費少,將來長大了,上學,都是要用錢的,他還沒有做好未來的打算,所以這筆錢就存了下來。
寫論文賺得錢並不多,但是貴在時間可以自由支配,他就有充足的時間來照顧小家夥。
小家夥很乖,他工作的時候,將她放在旁邊的嬰兒車裏,她自己能玩一上午,等他工作完了,走過來抱著她換尿布,小家夥就咧嘴衝他笑,這個時候,不管有多累,他也覺得特別滿足。
高歌十個月大的時候,他重新開始找工作。
他的學曆很高,跟著導師那些年又積累了不少經驗,很輕易的就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
他又請了保姆,找顧孩子,自己開始在工作上大展拳腳。
他有能力,眼光又好,還踏實肯幹,公司老板特別喜歡這樣的人才。
半年時間,就從普通員工,晉升為金融顧問,那個年代年薪已經六位數,那是相當可怕的。
高歌在一歲零四個月的時候,學會了說話,她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爸爸”。
也是這個時候,他得到消息,曲挽歌跟蕭振東結婚了,後來,遇見了以前的同學,才聽他們說,蕭振東結婚的時候,給他郵寄了請帖,但是他們當時都不知道他在哪兒高就,這份請帖就擱置了。
他淡淡笑了笑,沒說話。
蕭振東不知道,曲挽歌卻是知道的,明知道卻不肯說,隻是不想讓蕭振東見到他,不想他破壞她唾手可得的幸福。
他選擇性的忘記了那個叫曲挽歌的女人,忘記了自己曾經深愛過她,忘記了自己愛她愛到放棄尊嚴,他餘下的生活裏,隻有一個叫高歌的女兒,那是他全部的愛與希望。
: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