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經濟糾紛(3/3)

我這不是也沒錢嗎?


他說出這句話我就已經把證據坐實了。


我說你有沒有錢到時候就知道了?然後趕緊帶著劉離開。


拿到了借款的證據以後,就要清點張浩的固定資產,以免他繼續耍賴拖欠。


而這個劉石就知道?張浩家裏有兩頭豬,一輛拖拉機,一台九零摩托車。


劉石還告訴我張浩喜歡喝酒,家裏放了不少好酒,還值點錢。


房子我們暫且不算,畢竟他們之間的欠款並不多。


很快就到了開庭這天,我張浩果然耍賴不承認借了劉石的錢。


不過我的錄音筆已經戳穿了他的謊言。


接下來也不出我們所料,他開始哭窮。


於是我又向法院提供了張浩的經濟狀況。


最後即使法院判張浩三天內還清欠款。


但是我知道他事後還是會找各種理由拖延。


於是我讓劉石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隻要三天後張浩不還錢,法院就會執行。


這邊官司打完了,老板也誇我有頭腦,劉石也邀請我去他家裏吃飯。


這天也剛好是那個暴發戶開庭的日子。


雖然他花了不少錢,但是最後還是判他賠償受害者不少的錢,已經三年零六個月的牢獄之災。


不過這其實也算判的輕了,當然也許是他花的那些錢起了作用?


晚上我在劉石家裏吃飯,還喝了一些酒。


期間老板給我打來電話說,明天有一個委托,有一萬多的提成,你有沒有興趣?


我讓他說說看是什麽案子?


他說是一個商店的老板,在抓小偷的過程中,用三輪車把小偷撞傷了。


現在小偷起訴他,要他賠償五十萬。


老板的要求很簡單,隻要不坐牢,賠償降到二十萬以內就好。


我想了一下說,我可以讓他不坐牢,隻賠償醫藥費就可以!


老板說那就靠你了,還有半個月才開庭,你明天過來上班先和委托人聊聊。


酒足飯飽以後劉石騎摩托送我回家。


我在市場順便買了宵夜回去給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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