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到了以後我們就傻眼了,居然是之前要取我們器官的那幾個人。
他們指著我們說,就是他們幾個,非法拘禁還用刀紮我們的大腿。
我說他們是販賣器官的組織,他們取我們器官的時候被我們控製住報的警。
警察說你們有證據證明他們取人器官嗎?
我想了一下說,那確實沒有?
警察說那你承認你們非法拘禁和故意傷人咯?
我說是他們先非法拘禁我們,我們後來才反過來抓他們的。
警察說一切都要看證據,沒有證據說什麽都沒用?
就這樣我們賠了很多錢,還要拘留半年。
他們卻用得意洋洋的眼神和表情嘲諷我們。
我要求打個電話,後來聯係我事務所的老板,老板答應找關係來撈我們。
三天以後一個男人來找我。
他說是受人之托來撈我們幾個的。
我說是我老板讓你來的吧?隻要你能撈我們出去,多少錢都沒問題?
他說是他領導讓他過來的,不需要錢,隻要幫他領導辦一件事就可以?
我問他是什麽事?
他說是他領導的兒子前段時間在外麵喝酒打了人,傷的還挺重的。
現在對方不願意和解,並且已經提交到法院了。
我問那你的領導是想委托我去打這場官司咯?
他說我們領導聽你前老板說你擅長處理一些疑難的官司。
剛好你們現在被拘留,而這邊的領導是我領導的學生,隻要他一句話就能讓你們出去。
怎麽樣?這個交易你覺得沒問題吧?
我說那你們得先把我們搞出去再說,不然我怎麽接這個委托?
他說這麽說你們是答應咯?
我說既然是我的強項,有什麽不可以的?
後來我們就出去了,而我被單獨帶去見那個人的領導。
我讓他把情況詳細的告訴我?
他說我那個不爭氣的兒子被我愛人寵壞了,經常在外麵吃喝嫖賭打架鬥毆。
前段時間酒後把人打成重傷,並且還被監控拍了下來。
現在別人已經提起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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