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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房內,沈晏寧翻看著手裏的卷宗。
銀白色的燈光落在檔案裏被燒的麵目全非的焦屍照片上,顯出幾分恐怖的猙獰。
他快速地瀏覽了一下,這件案子表麵上看起來並不複雜。
大概是半個多月前,道河分局刑偵大隊接到群眾報案,說在道河區西郊,湧河邊上的玉米地附近發現了一具被燒得無法辨認的遺體。
向林他們這組立刻就趕到了現場,展開了詳細地調查。
屍體被發現的湧河河段在葬鳳村附近,水不深,剛剛及膝。
兩側的灘塗地種著成片成片的玉米地,她就靜靜地倒伏在距離這些玉米地10多米遠的位置上。
在這段不遠地距離間,向林他們發現了大、小兩處焚燒區域。
其中小的焚燒區域距離遺體較近,大概有七、八米遠,裏麵有少量被燒焦的衣物碎片。
距離它有三米遠的位置,就是一片大的焚燒區域,正好就在一片玉米地的中間,在這裏有刑警們不但找到更多的衣物碎片,還找到了一隻白色的高跟鞋。
而就在這片玉米地裏,刑警們又發現了大量高跟鞋的鞋印,鞋印反複來回,有一種徘徊的狀態。
他們順著鞋印,又在河灘邊找到了另外一隻高跟鞋。
經過鑒定和比對,兩隻鞋子是同一雙,都是被害人遇害時所穿的。
不過在河對岸,向林他們也檢查到了相同的鞋印。
但在現場,他們也就隻是發現了這雙高跟鞋的鞋印,再無其他人存在的痕跡。
現場的汽油味非常的濃厚,刑警們推測助燃劑應該是汽油。
法醫的初步報告上寫著:【死者為女性,25歲左右,身高1米6或以上,身材瘦弱。
【身體表麵的燒傷麵積達80%以上,尤以前麵燒傷最為嚴重。
【未見其他傷,頸部表皮有脫落,雙手過火不嚴重,在口腔、鼻腔、咽喉氣管處均發現煙灰碳末。
【死亡時間在7月25號夜裏。】
結合現場的環境物證和法醫報告,辦案的主要警員認為這是一起自殺案。
他們推測,被害人在當天晚上獨自一人拎著汽油桶,來到偏僻的湧河北岸,然後蹚過去,來到南岸這片玉米地。
在這裏,她徘徊了一會兒,猶豫要不要這麽做,但是經過思想上的掙紮後,最終下定決心把汽油澆灌在自己的身上,自殺。
根據燃燒範圍和女子燒傷的情況來判斷,玉米地那一大片的焚燒區域應該為第一起火點,猛烈地火焰焚燒在全身,讓她劇痛難耐,本能促使她往河邊掙紮著跑去。
但可惜跑了不到三米,就摔倒在地,身上的火勢和汽油引燃了周圍的植被,形成第二個小的焚燒點。
她又艱難地向前爬,第二焚燒點到河灘有一長串黑色的燒焦的痕跡。
最後,由於傷情過重,她在河邊去世。
現場十分慘烈。
刑警們回到分局開案情分析會議的時候,準備以自殺結案。
但向林堅決不同意,他認為受害人不可能是自殺的。
他認為自焚這樣的自殺方式太過於極端,一般女性不會用。
而且能夠造成這麽大麵積的火燒傷害,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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