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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老村長(2/4)

於是,鄭清說了他一點不成熟看法:


林縣長之所以對這個案子如此重視!應該是聽說,這政府係統下的副鄉長居然下個村組,也幹出了如此喪盡天良,抹黑政府官員形象的事情!他的震驚是可以想見的。


那麽,林縣長請市局的領導下來,鄭清認為:首先,毫無疑問!肯定是為了將案子查清查實,不枉不縱!


這就需要將方方麵麵的情況,都形成有力的卷宗資料,而且還需要快速進行!避免查辦地方幹部,經常出現的地方幹擾現象。


其次,由於此事牽扯到了較為敏感的幹群關係!所以,更應該請保密紀律過硬的市局警官,來進行調查。


因為,最後的處理結果是不宜公開的!


還有,這個案子是肯定有點特殊的!


因為,大家其實都心照不宣的知道,昨晚易誌平,要是不主動找他鄭清換房!那就會形成沒有漏洞的攻守同盟。


麥隊長富有深意的看著鄭清,心想:


易誌平處心積慮安排的事,能與你鄭清主動換房間睡?就為了將自己坑進去?這小鄉長,年紀輕輕倒還是個狠人!


真的是前途無量啊……


鄭清沒受幹擾,繼續的分析案情:


所以,原來的攻守同盟中出現了漏洞!但所有其他人為了撇清責任,自會形成一邊倒的證據鏈,證明易誌平強奸或強奸未遂!


而易誌平,他也會別無選擇!為求自保,他隻得說出另一個版本的原計劃故事!並且會不斷攀咬!但是,這沒有太大用處,因為會肯定缺乏證據支撐!


除非,他還掌握讓人害怕的其他事。


所以綜上所述,我個人覺得市局領導們,隻需要將此案的證據鏈做紮實,形成完整的強奸或強奸未遂卷宗。再將易誌平帶回市局,好好休息幾天就行!


而卷宗嘛,一份帶回市局存檔,一份扔到縣局就行!畢竟經查明的案情太小,不值得市局領導浪費警力不是?


至於剩下事情,究竟該如何定性,最終該如何結案?個人建議相信領導們的智慧!


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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