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局刑警隊長周誌軍很快走了,師娘周紅衛也進來看看鄭清越來越好的精神頭後,放心的走了。淩晨了!她明天還要上班。
鄭清一如既往的一個人洗漱後開始先練功,然後就是將之前的事情在腦子裏複盤。
這次的生死大劫,讓他隱隱產生一個,將來讓他自己蛻變的領悟。那便是:
不管是誰,不管他多麽天賦異稟,也不管他如何努力!作為個體他始終是很脆弱,在特定條件下,都是如此的狼狽不堪,也是如此的不堪一擊!
但是,作為組織就不一樣了!
盡管它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盡管它有很多方麵還需不斷完善,甚至是急待完善;盡管它或許會被各種抱怨與不滿。
可是它依然是所有人的終極安全所在;它終究是所有人的最終依賴;它也終究在一天一天變得更好更完善,以至越來越完善;而與它對立哪怕隻是遠離它,誰都終究隻會是跳梁小醜!
進而,鄭清對所謂身份,也有了一個以前他沒意識到的領悟。
比如這次,哪怕他是王潤民的幹孫子,如果他隻是一個組織外的普通老百姓,甚至他是鄉政府的一個普通職員。
那麽,他現在已經在樹上幹死了!
原因很簡單,市、縣、鄉不可能投入如此大的資源去搜救他!
這個看上去很不公平,其實有它的內在邏輯,這是沒人說出來卻非常合理的規則。
市縣兩級之所以很在意王潤民的感受,並非有事要求著他。不過是怕王潤民懷恨在心,而在時機合適時借題發揮而已!
王潤民能借什麽題?他借的就是組織的題,一個小鄉長,那也是代表了一級政府!
一級政府的主官都可以被人公然謀害!那組織還有什麽權威性?你們市縣兩級這些代表組織的人,難道連這都不懂?
而一個鄉政府的普通職員,就不可能有這個待遇,何況組織外的人?
就如誰都可以抱怨幾句,那些組織的不完善之處一樣,但誰敢陰謀破壞組織試試?
同樣的道理,惡性刑事案件哪裏都有,不可能也沒有那個資源去杜絕。
作為政府組織,事發時投入正常人力物力去阻止與消除,出事後正常的全力破案就夠了,其實誰也挑不出錯!
反而,要是每一個惡性刑事案件,組織都大動幹戈搞運動式的搜救與破案。那才是嚴重浪費人民賦予的資源!也是必然會受到上級領導們杯葛的行為!
所以,這個內在邏輯就是:你在組織裏占據了什麽樣的位子,才是真正決定當你有事情時,組織為你背書的程度。
而根本不是你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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