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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若還是勸不回來呢?(1/3)

不說母女倆的小心思,鄭清表麵淡定卻心中忐忑上了院外的車。


作為協助核實情況的他,上車後他有資格閉目養神地舒適而坐,這個鄭清還是清楚的。


心中卻在緊張地複盤著案情。


所謂95124謀害案,指的就是95年12月4日淩晨,巴戰倭對他的謀害未遂案!大疊的案情卷宗大體都是事實,隻有關於曹姝、包小娟;關於事發時鄭清在幹嘛;關於彈簧窗;關於巴戰倭的死略有出入……


當然,巴戰倭被引入伏擊點,也是省廳刑警帶領地方派出所警察,恰好在那裏搜捕在逃流竄犯!不存在伏擊,隻是運氣在正義的一邊而已。


針對案情,當事幾人事後做了如下一個準備:將卷宗中的相關內容熟練背誦!不單是背誦,芳香要求大家都要做到…能隨便倒過來一段段背,能隨便打亂了抽背!


芳香的要求是:同一個問題,不管如何打亂次序或無論以何種方式,問一萬遍還是隻有一個答案。


這樣才能證明你說的是事實,能證明你誠實地沒撒謊!


就如新華字典裏的詞語解釋,誰都可以引用,誰都可以作為依據。若有人引用到文章中,隻有腦殘傻逼,才會說他是抄襲!


也許新華字典的詞條解釋,確實不會百分百正確!那您隻能去質疑字典,而不能質疑引用之人。也許有很多人的文章中引用過,但有人以此為據說您抄襲,那他非蠢即壞!


記得將他釘上腦殘的恥辱柱。


言歸正傳!鄭清在緊張地將卷宗回憶起來,又再次在心中背誦著。


很快,鄭清一遍都沒背完,就到地方了!並非公安部,而是棟不知名的不起眼小樓,但有肅殺之氣!


鄭清緊張起來!特麽的,這是要將自己秘密關押的節奏啊!這次來京都真是流年不利,意外連連。


丈母娘應該在設法營救自己吧?我可是您女婿!鄭清心中一邊如是想著,一邊麵帶微笑,但深一腳淺一腳地走了進去。


這棟位置偏僻的五層小樓很靜!除了皮鞋走過的聲音,還能聽到不知哪樓傳來的嗬斥,而且有慘嚎!


鄭清在大廳的中間走廊停下!強撐著淡然問道:“這是哪裏?”


“走吧,到了就知道!”


“我是來協助核實情況!我有權知道這是哪裏?你們打算如何問話?”鄭清梗著脖子說道。


“我們知道你說的!你到後,也會知道是哪裏。”一個警察還是平靜的回答著,不怒自威的態度不容拒絕,不容討價還價!


鄭清心中更慌了!特麽的,這態度很不友好!看來真是整自己的。


反正他們不想讓自己好!那就沒必要輕易就範,進去後可就全完了!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作為協助核實情況的合法公民,作為國家幹部!我有協助核實情況的義務,也有先了解情況的權力!”


“這裏沒有幹部!隻有警察、嫌疑人、與配合調查的公民。請吧!”警官還是不溫不火。


特麽的!


沒有幹部,且從協助核實變成配合調查!一會怕是就成了嫌疑人,進去後還不得很快成為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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