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好,就突然發動對集資案雷霆破獲;當大家視線都盯著集資案時,厚係也因損失慘重,必然會對他鄭清瘋狂報複!
那時,鄭清要麽自顧不暇,要麽被“重用”到別處!呼德遠才會認為機會到了可以走私。但鄭清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懷!等待呼德遠的卻是省廳雷庭出擊、人贓並獲!
而當呼德遠落網,連其背後勢力都暴露出來時!車禍案是否呼德遠勢力所為?省廳自能查實。
可是現實太骨感了!一幫隻擔心自己官位前途的老官僚!莫名其妙給他鄭清戴上緊箍咒。將他暴露在視線中,也將他拖進漩渦邊!一個為國為民打擊集資與走私的,長遠、完美的計劃,很可能會弄成一地雞毛……
一個月能幹什麽?
集資案的資產控製也許能秘密做到!也能收網,但隻能打擊到市、縣官員。省裏賬本找不到,大量廳、省級官員就不會暴露!打擊不到他們,震懾力要下降幾倍……
而走私案?近段時期反複取證、核查、分析結果就是:呼德遠隻是中轉環節的控製人!更關鍵的來源與銷售環節,又是誰在控製?抓總這一條線的負責者又是誰?這些全都未知!所以必須人贓並獲下,順藤摸瓜才可將這個團夥徹底摧毀!
走私對國家與人民的危害,其實並不亞於集資!
首先讓國家大量稅款流失掉,而這部分流失掉的稅款,國家還得從其他方麵找補回來……
其次,老百姓都買因兩頭無關稅的,便宜的走私貨去了!本國的企業怎麽發展壯大?又不能學他們兩頭逃稅!怎麽來的競爭力?而若無國貨與大量本國企業興盛?老百姓怕是健忘百年屈辱!但官員又怎能忘卻?
老百姓買走私貨隻能個人、短期受益!但對國家是長遠傷害。
身為有責任感的官員,就必須無條件為國為民的長遠利益設謀!而非為短期光鮮亮麗作秀。
這才是鄭清一心追求…對兩大案完美收官的原因:必須重拳嚴懲,以對幕後黑手形成足夠打擊與震懾!破案才算是有真正效果。
可這一切眼見就因那個漩渦,而基本難以實現!如何會不憤怒?
但是憤怒沒有用!既已拖入漩渦邊上,唯有設法快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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