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責任的鄭清同誌!從保護優秀年輕幹部精神出發,對其免於追究刑事責任,免於追究連帶經濟責任,而僅給予行政記大過的組織處分;
對負次要責任的林奇雄同誌!給予行政記過的處分;
對不堅持原則、把關不嚴!甚至可能為知法犯法的馬小民同誌!建議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二、關於77圍堵槍擊縣長案,520車禍慘案,其中存在問題的報告與處理意見。
77槍擊案,已基本確定係山江楊家所為!其作案動機如下:
首先,鄭清同誌在山南鄉一年多工作中,讓其折損不少子弟;更讓其曆年保持的三四名常委,不斷折損進去!他們從此仇恨鄭清,多次欲置鄭清同誌於死地。從前年大壩現場的未遂謀害;到山林追殺;到217槍擊案;到77槍擊案都一脈相承。
其次,鄭清同誌上月主導對山江楊家的查辦工作,方向正確而富有成效!讓他們更容不下鄭清。
最後,鄭清同誌對集資事件粗暴定性!激怒很多有實力的大額存款人。這讓山江楊家認為,等到了一個絕佳的渾水摸魚機會。
案情清晰明了!大體事實已查實為確鑿無疑。但出現一個問題:山江楊家這種毒瘤為何會形成?
而據其主謀楊複舉的口供交代:曆年來!馬小民等縣、市、省警方,一直在為其提供掩護、包庇!這不得不引起我們重視。
我們的辦案原則,從來都是輕口供、重證據。不過,嫌犯既然已有交代!若我們還繼續讓馬小民等同誌,繼續擔任政法係統的重要職務?卻又顯得很不合適。
所以,政法委與紀委商量,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負責!也對同誌們負責的態度!我們別無選擇:
隻能將這些同誌調離重要崗位!先進行調查甄別。
……
這兩個提案很毒!
但它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放上桌麵卻又很正義!有京都巡視組在一旁看著,想完全推翻不可能!想拖延著以後再議?也很不現實!
唯有討價還價……
頓時,一貫和風細雨的省委常委會硝煙彌漫!不乏拍桌子爭論,就差相互指著鼻子罵娘……
會議空前激烈!
省長係常委竭力駁斥;書記係不時幫腔;連軍方邱司令都發聲力挺!盡管占據絕對多數……
但是,當大義、製度、法律這類東西擺上桌麵!犧牲與讓步就已無法避免。會議持續到7月17日淩晨兩點!才終於達成一致:
一、政法委與紀委製定的,已充分兼顧各方的集資款分配方案!常委會原則上同意。但要等鄭清同誌醒來後,由其主導進行分配!他才是羅江投資總公司董事長。
二、給予鄭清同誌行政記過處分!但要等其醒來並恢複身體後,再予以宣布與實施。
否則,我們對一位為工作數次遭遇謀害,至今生命垂危的同誌!在病床上對其予以處分?寒心不?
三、林奇雄僅讓嶽屏市政府,暫時替羅江縣保管資產!何錯之有?不予處分。
四、馬小民給予記過處分,令其停職反省。
五、關於楊複舉口供涉及的其他幹部。因毫無事實根據,組織上可進行摸排調查!但不必聲張、更不能將其調離現有崗位!當查實部分問題後,方可停職接受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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