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必將很快趕走!
鄭清在羅江剩下的時日無多!卻有他必保之事:將所有包括新城建設在內的在建項目!扶上不可動搖的正軌;將半年來他裁冗員、正風反貪的成果!予以鞏固加強。
於是,為吳明雄翻案之事!才令鄭清的抉擇如此艱難:
為其翻案而稍有不慎?將影響羅江未來大計;若不為其翻案?他走後別人即使有心也無力,吳縣長將永遠沉冤!為何這樣說?
首先,時間越久已定案之事越難翻案;其次,死磕一位秘書長?不是誰都有這條件、底氣與能力!哪怕位高權重也鞭長莫及。
……
鄭清前幾天,其實已想過唯一可行的切入點:掃黑除惡。
因為替吳明雄翻案,隻能以溫水煮青蛙的漸進方式!讓不知是省委秘書長,還是市委秘書長的對方,不會提前警覺起來!才有可能讓對方剛發覺?人就該進去了……
一個已確定會進去之人!才是其底牌效果最小之時——名利場最現實!哪怕曾對人有大恩。你若隻有危險?替你出力才有價值;你已確定會進去?千萬別再連累我!
正因於此,吳明雄遺言中的艾金黃姐妹知道線索?根本不能找!吳明雄能提前預計到之事,對方必放在心上!若找那對姐妹花調查?對方必然會警覺……
而掃黑除惡卻是條路子,但也需要順理成章的借口!那個秘書長才可能不會警覺,等警覺已遲。
這裏的設計有點深:
與其找必然會引起警覺,卻僅僅是可能知情的艾金黃姐妹?不如找遺言中共犯金參燦!
恰好,金參燦涉及收受走私團夥賄賂。盡管謹慎的他所收賄賂不巨,大部還早上交廉政!所剩金額開除都嫌重,卻也正被紀委調查著!悄悄提審他可做到無人警覺。
但是,金參燦是從警多年、意誌堅韌的老刑偵警察。涉及謀殺縣長的死罪!他怎會開口?鄭清的警方團隊又都不屑於刑訊逼供!何況逼死都未必有用?
所以,掃黑不能是普通掃黑。要深挖團夥頭子可能的死罪!順帶將羅江前幾年,黑惡勢力最大保護傘金參燦!力爭釘成死罪。
且!若犯下刑期很長之罪?老警察寧願死!裏麵啥情況他們最清楚;有多少罪犯想折磨死他們?經常刑訊逼供的他們心中有數。
隻有基本是死罪的金參燦,才相對容易突破!總有他割舍不下之事可以交換——反正都這樣了,出賣同夥上級才會毫無心理壓力。
這才是鄭清這陣子,想著掃黑除惡的原因!可他需要借口……
自金參燦被紅燒獅子頭,再發配市局當帶級別的普通警察後,羅江縣局就在持續清洗中!團夥頭子的靠山個個被邊緣化;新上任中層幹部正睜大眼睛,在等著抓人立功……
羅江縣的團夥幾個月來,早已前所未有的低調!別說犯大事?連保護費都早就不收!最令人歎服的是:羅江現在連打群架都沒有!因為黑惡團夥會主動提前勸散,維護好治安……
在這種背景下,鄭清若還發動掃黑除惡?那個秘書長得有多昏聵!才會猜不到鄭清劍指何方?
……
吳明媚誤會頗深。
此刻,鄭清急速思考的問題是:現在動手掃黑?還是將團夥故意刺激到跳得更高點發動?既然當眾聽取了匯報!領導就該有所指示。
但這很難馬上抉擇:
現在動手?對羅江建設不會造成大影響!還為翻案爭取到足夠時間!但也易讓那個秘書長察覺;而等團夥們跳得很高!鄭清“忍無可忍”發動掃黑風暴?倒是能將那個秘書長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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