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我們將對有貢獻的社會熱心人士!當眾宣布統一的安排方案。
三日後,這些久未露麵的社會大哥濟濟一堂!除了縣城四大家,連一些聞名遐邇的鄉裏大哥,也紛紛跑來想分一杯羹。
不過結果令人失望!
當然,不是讓所有人失望,隻是讓絕大多數人失望。
吳明媚毫不客氣扛出鄭清旗號!言必稱鄭縣長指示,鄭縣長精神。
吳明媚說:
我已妥善登記了各位曾做出的貢獻!也大致理清了,當時謝誌苟日新兩人,對各位的承諾!並向上級作了匯報。
但是,鄭縣長指示:
新城建設起點高、規模大!沒實力的小打小鬧公司,隻能為之讓道!我們可以承認那兩人之前的承諾,卻不能讓新城建設…形象與進度遭受影響!
所以,為便於管理!隻能在這些人裏,挑選一家有實力的公司出來,將謝誌苟日新兩人承諾的活都幹了。
而且,鄭縣長還指示:務必要嚴加管理,對這家公司嚴格檢查!不準違反建築法規的規定,搞那些亂七八糟的聯營、分包、轉包!一經發現這種行為,必須取締這家公司的經營權,並對其違規行為嚴厲製裁。
聽到此處,絕大多數人已大失所望!為那麽大的建築提供“服務”,在場就沒哪個有本事單獨吃下。且還不敢偷偷與人聯營或轉包!鄭清那王八蛋有多狠?一向說到做到!
而吳明媚話鋒一轉:
經過我找鄭縣長多次匯報溝通!詳細替各位…解釋各位的難處,以及本土企業都沒發展壯大的現實。鄭縣長終於有了新的指示:
我們可以理解本土企業的現狀,也可以適當放寬政策!對大家予以照顧。但是,不能太多太散!那樣不利於統一管理,會造成無序的競爭!
綜合考量後,那就將活兒一分為三。且,為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由所有曾為新城建設做出貢獻的人士!自己仔細協商,五日後進行現場投票、當場唱票!票高者得。
此話一出,頓時有人高興有人苦!不過,好在大家都能分點好處:我這鄉裏大哥肯定選不上,但現場投票給誰?這裏可有講究!
縣城四大家裏也當然有明白人!這不就是現代版的二桃殺三士麽?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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