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並不複雜。
93年4月,羅江縣城關鎮發生一起惡性綁架殺人案。
城關鎮開小日雜批發部的商人,向縣公安局緊急報案!他家兒子被人綁票,勒索八萬贖人。
當年的八萬什麽概念?可以參考幾十年後的八百萬乃至更多!當年的縣城小日雜批發商什麽概念?可參考幾十年後的小房地產商。
警方接案後迅速開始調查。在批發商家中提取了腳印、頭發;深夜發生之事無目擊證人;另有一張歪歪扭扭的字條,威脅批發商第二天下午四點整,將錢送往已廢棄的縣軋鋼廠,不得報警!不得找人埋伏。
除此之外,現有技術條件下無任何其他線索。綁架案與其他案子的區別也就在此:當時農民負擔過重、基層一點就炸、法製觀念淡薄又普通仇富!嫌疑犯的範圍一下子變得太寬,目標線索隨之就很難取得;而現有技術條件又太薄弱……
說白了,隻要犯罪分子謹慎一點,狡猾一點,心理素質強一點!幾乎很難破獲。因為誰都有可能成為綁架案嫌疑犯!或許他是黑惡勢力;或許是閑散人員;或許是下崗職工;或許,他平時看上去隻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或許就是受害者的親屬朋友……
他能掌握受害者家的實時動態,而警方對他們卻毫無線索!警方無法拿根頭發全羅江去比對,也無法根據鞋印去統計而縮小範圍!一句話,警方隻能被動等疑犯出現馬腳。
於是,警方的辦案也中規中矩。由一名身手好的便衣,陪同被綁架孩子的父親去交贖金!其餘便衣化裝以各種形式,置於廢軋鋼廠外各個路口!張網以待。
結果,綁匪沒來!
當日晚上,被綁架者家中的窗台上,又出現一張歪歪扭扭的紙條。一看就是故意用左手書就!寫得很差卻很認真地讓人能看懂;上麵沒有任何指紋;紙張是普通作業本上,隨便撕下的一頁……
經仔細走訪毫無線索!除了窗外留下同樣的鞋印。而這個,若非找到懷疑對象,其實毫無用處。
紙條內容說被綁者親屬不老實!再給次機會,另約處偏僻地方帶錢贖人!希望別逼他們撕票。
此時,金參燦剛上任副縣長兼公安局長沒多久。縣局也根本沒站住腳!他也還謹慎著沒被黑化。
這個羅江建國以來首例綁架案!既是對金參燦的挑戰,又是他的機會!無人可用的他決定親力親為,摒棄之前…事先守住約定地點外圍的方案!身手不俗的金縣長說服批發商,再次單槍匹馬陪批發商送錢。
然而綁匪還是沒來!
這次回來,批發商家中四周包括批發商的門市部,已讓金縣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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