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在打造良好形象!您說,這時要給他爆出綁架案不了了之的醜聞!豈非用鋼針紮他的心?於是,厚書記指示言簡意賅:
綁架案必破嚴辦!
在如此背景下,錢才林親自出馬!拍胸脯向孩子父母保證:這次一定能抓到綁匪、救出孩子!且你們必須相信警方。一是,這次縣局由他親自指揮,不用金參燦那廢物摻合;二是,你自己獨自去送錢!綁匪將你父子撕票了該咋辦?
家屬勉強同意。
但是,曾經兼任公安局長的錢才林,雖仍掌控著縣局!但破案與辦事能力,還真比不上曾經的打黑英雄金參燦!結果可想而知……
綁匪再也沒有出現。
十天後,羅江河邊一處水草地裏,出現一具腐爛的男孩屍體!經檢驗,屍體就是被綁架者。
家屬傷心欲絕!也憤怒莫名!一群吃得死的東西,總說案子能破!結果是獨子天人永隔……
批發商花錢找來了四江都市報。以春秋筆法表現出家屬的憤怒,怒斥了警方與政府的不作為!各地紛紛跟風轉載,四江被架到火上……
上任四江省委書記沒一年的賴為,當然很不爽!但也隻是將那些報道,讓辦公廳轉給省政法委與嶽屏市委。很明顯,你們看著辦!
時任省政法委書記的韓書同,與嶽屏市委書記的厚援朝,對此雷霆震怒:限期二十天破案!否則,對所有相關人員給予嚴厲處理。
土皇帝厚書記的批示…前所未有的嚴厲!可把羅江縣眾人嚇壞。
而這事卻不能完全怪厚書記:兩家原定投資嶽屏的大老板,聞訊投資江下省去了——那裏的其他條件一樣,但治安環境素來良好!既然到哪裏賺錢都一樣?憑啥投資綁匪窩!誰還能沒有子女親人?
錢才林金參燦通力合作,連夜再度研究案情:正常搞法想破案根本不可能!但若限期到後敢沒破案?連媯鬆樹吳明雄都得被處分!他們倆?丟官罷職都嫌輕!大概率會讓紀委可勁翻翻老賬……
怎麽辦?縮小排查範圍!經綜合分析,案犯具有三個特點:
一、狡詐而謹慎,說明並非普通民眾見財起意,他們與警方肯定打過交道;
二、必定是羅江本地人,這樣才能做到,既了解不起眼的小批發商有錢!又有辦法搞清警方行動;
三、急用錢!與綁匪狡詐謹慎相對應的,是他的膽大妄為:清楚警方高度重視,居然還三次寫勒索信!說明他們為錢已不顧一切。
經過這樣一分析,一個群體開始呼之欲出:有吸毒前科之人。
錢才林行動迅速,當夜就通過特殊渠道,拿到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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