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清經過近三個小時,將其他事都安排好後,將最後一個電話撥出:“汪華書記好!我鄭清。”
“…你有我電話?”
“如果特別必要!我想我能打通教子無方之人的電話。”
“你!好大口氣!”
“您很想我打嗎?”
“你知道你在幹嘛?”
“令人尊敬的從不是位子!那是黨和人民暫時賦予幹部,方便他行使職權的平台。如果天怒人怨!其實多高的平台也離掀掉不遠。”
“你到底想幹嘛?”
“兩件事!一、我不管有何肮髒交易,李葵吳明雄都是因公犧牲!作案動機我可以不清楚,但涉案人員在原案宗中寫得明明白白!希望你們不要多事,早日結案;二、謀害金參燦的凶手必須交出來。”
“你在給我命令?”
“你可以不服從!”
“你如此對上級領導講話,還有沒有基本的組織紀律?”
“汪華同誌可以錄音,黨內都稱同誌,我隻尊重守法而正氣的好同誌!請問您是不是?”
“你幹預省級司法?”
“汪華書記幹的也叫司法工作?那您解釋下屈總隊長破假案是怎麽回事!解釋下金參燦同誌為何被人謀害!需要我繼續扒嗎?”
“鄭清同誌!我負責任告訴你:金參燦是畏罪自殺!請你不要幹預司法,不要自誤…”
“那好!我們都拭目以待!汪華同誌,對你客氣隻是了解過你:曾經還算個黨和人民的好幹部。”
“放肆!你…”
“那再見…”
“等等,你到底要幹什麽?”
“為保證你會遵紀守法!現在金參燦的家屬,與羅江縣局的同誌,已到省城市局七一分局門外!他們要求不高:隻見見死者拍拍照。”
“不可能!”
“你可以拒絕!這些人隻是很文明在和流氓講法律!在嚴格按法律程序辦事!你敢於枉法嗎?”
“鄭清!你敢煽動鬧事,組織群眾衝擊黨政機關?”
“我不敢也更不會!但有些人最擅於收拾流氓!”
“你到底想幹嘛?”
“不用套話了,汪華同誌!我一開始就說得很清楚。”
“說什麽了?”
“那我再複述一遍!兩件事:一、不管有何肮髒交易,李葵吳明雄都是因公犧牲!作案動機我可以不清楚,但涉案人員在原案宗中明明白白!希望你們不要多事,早日結案;二、謀害金參燦的凶手必須交出來。”
汪華摔了電話。
但此時辦公室主任電話已打入,汪華知道肯定是七一分局被圍堵。接聽後,果然聲勢不小:羅江縣局去了五六十人,省城金參燦原工作的縣局,也去了一二十人,絕大多數都穿便服!擁簇著金參燦的家屬與親戚。
市局拒絕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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