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簽字(4/4)

一時之間,她也不知道回什麽好。


等她想要回的時候,電話已經斷了,是顧晨風掛的。


好一會後,她還是不敢相信顧晨風是真的同意離婚了,定定地看著手機上的通話記錄發呆。


次日。


顧晨風的律師上門了,林薇才知道他是認真的。


協議不是她叫田乾城擬的那一份,是顧晨風律師重新擬的,顧晨風還簽名了。


上麵的條款多數是對她有利的,並且,財產方麵,顧晨風沒有像她之前那樣,他給了她名下所有的不動產,存款也分給她,很大的一筆,還有,他竟然給了她顧氏集團的股份。


林薇愕然,“顧晨風怎麽給我股份?”


律師昨晚也問過顧晨風這個問題,得到“給不了她一生一世的婚姻,最基本的衣食無憂是我為她能做的最後一件事”這個回答。


有錢人的婚姻,離婚時,多數都是恨不得不給對方一分財產,像顧晨風這樣,為了保證前妻下半生衣食無憂,送給她顧氏集團百分之五的股份,世間罕有。


律師頗為羨慕地道:“顧總想讓你下半生衣食無憂。”


他要是女的,有顧晨風這麽好的丈夫,打死也不放手。


以顧氏集團的資產來說,千分之一的股份,價值都是以億為單位的,百分之五,這得好多個億!林薇嫁給顧晨風,本就不是圖錢的,他給她股份,她感覺很對不起他。


“股份我不要,你跟他說,協議重新擬吧。”


“林總,顧總說了,協議他已經簽名了,你要想改,離婚可能就得延後了。”律師親眼見證,顧晨風簽名時,很久都下不去筆,顯然是不想離婚的。


“這……”林薇有些猶豫。


她不想要顧晨風的錢和股份,可這次要是不離,不知道得延後到什麽時候,對她和顧晨風都不好。


她問:“離婚之後,這個股份我可以無償轉讓到他名下吧?”


律師回答:“可以的。”


聞言,林薇拿起筆,在協議上簽名。


寫好最後一筆時,她心裏有少許酸澀。


拿了離婚證,她和顧晨風再也沒有關係了。


真正結束這段婚姻,林薇沒有以前想象中的高興,有些惆帳。


顧晨風是她人生中愛過的第一個人,他們最後卻是弄成這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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