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口碑和味道都很好的餐廳,一家一家地帶著林薇去吃。
掐好林薇下班的點,他到了她的公司找她。
他沒說今天要去哪家餐廳吃飯,她就說:“我媽叫我帶你回去吃飯。”
林薇在她家裏是比較強勢的,她父母基本上插手不了她的事情,他跟她剛結婚時,她父母大概是顧忌他的身份吧,對著他總有點不自在,這點不自在一直延續到他們離婚。
可以說,他和林薇父母跟普通的嶽父母和女婿不同,林薇父母沒有流露出喜歡過他這個女婿,也沒有厭惡。他每次去林家,他們都是禮貌客氣的,就把他當成一個較為陌生的親戚來對待。
林母讓林薇帶他回去吃飯,顧晨風小小的驚訝了一下,勾唇道:“好!”
林薇想直回家裏,半路上,顧晨風停下車,到超市去買了一個果籃、一束花和一些保健品回來。
她皺眉,“你買這些幹嘛?”
顧晨風淺笑,“好久沒見阿姨了,不能空手去。”
法律上,他和林薇還沒是夫妻,要再次把人家的女兒變成妻子,功夫肯定是做足的。
好像挺有道理的!
況且,買都買了,又不能扔了!
林薇就這麽帶著顧晨風回去。
林母早已準備好色香味俱全的晚餐,見到他們,目光在顧晨風拎著的東西停了一會,催促:“洗手洗手!”
“媽,這些東西,我給您放廚房裏。”
語畢,顧晨風拿著東西去放好。
他很順口地叫她母親為媽,那熟絡的樣子,差點要讓林薇以為他們已經複婚了。
林母也習慣了,沒覺得有什麽不對。
三人坐在一起吃飯,林母看到顧晨風時不時給女兒夾個菜,處處照顧女兒,莫名感覺自己仿佛是一顆瓦亮的電燈泡。
她跟女兒住,是不是耽誤女兒跟顧晨風談戀愛了?
抱著這樣的想法吃完飯,林母下意識地讓女兒去休息,她來收拾。
她手剛抬起來,顧晨風挽起袖子,就開始收拾了,並道:“媽,您和林薇去看電視吧,我收拾!”
顧晨風當了她好多年的女婿,陪女兒回過很多次家,林母一次也沒見過他做家務,難以想象像他這種天之驕子,在廚房裏忙碌的模樣。
她朝女兒望去,女兒見怪不怪的表情,還跟顧晨風說:“要是廚房裏的垃圾桶放不下了,你把垃圾拿出去扔掉吧。”
使喚顧晨風極為自然,沒有一點要幫忙的意思!
顧晨風頷首,嗯了一聲。
林母不由回憶了下女兒以前是如何和顧晨風相處的。
女兒愛粘著顧晨風,跟著他去這去那的,使喚他幹活,壓根沒有過。
女兒夫妻倆相處方式變成這般了,林母驚訝之餘,對顧晨風道:“辛苦你了。”
“不辛苦!”
顧晨風端著收拾整齊的碗筷到廚房裏忙活。
坐在客廳裏,跟女兒一起看電視,林母心思不集中,總想著讓顧晨風一個人收拾,不太好意思。
林薇則沒有什麽不好意思,全神貫注地看財經新聞。
顧晨風端一盤切好的水果過來時,林母急忙接過,“忙完了嗎?辛苦辛苦!”
“快了!”顧晨風將水果交給林母,又回到廚房裏。
女兒從頭到尾就沒看一眼顧晨風,仍在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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