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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廷杖(一)(1/4)

長泰三十八年,正月裏的最後一次早朝之上,發生了一件事情,這個事情雖然範圍很小,隻涉及幾個人,但是意義和影響卻極為深遠。


在沈華善和葉正純兩人看來,這是件大事,因為它是一個信號,一個危險的信號,一個長泰帝要獨斷專權的信號,這件事情表明長泰帝越來越無法忍受百官臣下對皇權的限製,即便是一點點的限製也不行。


在這裏,有必要說一下大永的皇權限製曆史。大永開國太祖上官伏是少有的仁明之君,在他建立大永之初,曾定下一條奇怪的鐵律:為了防止帝王昏聵無能,大永推行分權而治!


所謂分權而治,是除了皇權之外,還設有政權、法權,三者互相監督互相製衡,具體表現在官職的權力設置上,不少官職都對皇權有駁正政令、糾治違失等的限製。


太祖之後,太宗上官正秉承了太祖的意向,繼續推行分權而治,卻引起了上官皇族所有人的不滿,政權、法權的影響力漸漸減弱;此後大永的曆代帝王,都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加強了皇權的集中,不斷地削弱政權、法權的權力和地位。


經過一百五十多年的變遷,到惠和帝時,已經沒有人記得政權、法權的名稱了,隻剩下給事中一職對皇權有所限製。盡管如此,長泰年以來,唯一一個限製皇權的官職——給事中,也隻剩下糾察和封駁的權力了,皇權前所未有地尊崇。


這就是大永皇權的發展史,當然許多事跡和真相散落、湮滅在時間之中,不少都已成黑灰。可是細翻青史舊錄,仍可以觸碰到那一條隱約的脈絡,隻看是不是有心敢麵對了。


這正月底最後一次早朝的事情。就是和皇權有關。說得詳細點,是和給事中一職有關,再說白了,是和給事中呂務厚有關!


長泰三十七年初,門下省五品給事中呂務厚因幼王定等一事,讓長泰帝心裏不舒服;到了年中之時,他又因為封駁慈懿太後封號一事。被長泰帝借故訓斥了幾次。


經過這兩件事後,長泰帝已經很不喜歡呂務厚這人了。連帶的。也不喜歡門下省其餘三個給事中——按大永官製,門下省設有四名給事中,呂務厚是其一。


有鑒於呂務厚時不時腦殘的“豐功偉績”,門下侍中申科已經將他盯得很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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