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皇後投毒栽贓,陷害武惟良、武懷運後,還不解恨,下令給他們改姓為“蝮”。
武皇後的四個娘家哥哥都死了,她又命令她親姐姐武順兒的兒子賀蘭敏之負責給姥爺武士彠上墳。
給魏國夫人賀蘭氏發喪時,高宗李治倚著棺材坐在地上放聲哭嚎,賀蘭敏之也哀哀痛哭突然去世的妹妹,眾人不知道該怎麽勸止。
給賀蘭氏發喪前,高宗李治一看見賀蘭敏之就哭著說:
“我一早上朝看她還好好的,沒想到退朝後就見她竟然身亡了,怎麽會這樣突然?”
賀蘭敏之聽李治說完,隻是哭沒有回答。
武後得知後想:這個孩子居心不良,怕是在懷疑我。
不久,武皇後的母親榮國夫人楊氏病死。李治贈她諡號為“忠烈”。
賀蘭敏之平時桀驁不馴,恃寵而驕。武皇後早就厭惡他,隻是隱忍不發。
幾個月後,李治下令把賀蘭敏之流放嶺南。不知道是誰派幾個人在流放途中,用馬韁繩把他勒死了。
據正史記載,671年,(鹹亨二年)朝廷公布了賀蘭敏之罪狀:
一,賀蘭敏之與自己的親姥姥榮國夫人楊氏長期通奸,無恥亂倫。
二,貪汙私用武皇後交給他給榮國夫人楊氏死後造佛追福的撥款。
三,皇帝和武皇後選司衛少卿楊思儉的女兒為太子李弘妃。
賀蘭敏之聽說太子妃特別漂亮,在太子妃結婚前夜裏翻牆進入她家,強奸了太子妃楊氏。
楊氏婚前被奸汙,導致太子李弘結婚之日無法完婚,皇帝和武皇後被迫給太子李弘另選太子妃裴氏。
四,榮國夫人喪服期間,賀蘭敏之不遵守禮製,脫下喪服,和妓女鬼混。
五,賀蘭敏之和榮國夫人亂倫通奸的時間裏,經常就住在姥姥榮國夫人家裏。
武皇後的女兒、年幼的太平公主時常帶著一群侍女去探望姥姥榮國夫人。
賀蘭敏之趁此機會奸汙太平公主的侍女多人,並企圖強奸隻有十歲左右的太平公主。
這樣賀蘭敏之在流放途中被勒死,就知道是誰派人幹的了。
上元元年,高宗李治自稱“天皇”,稱武皇後為“天後”。
武皇後心懷陰毒,外示寬仁。提出十二條奏陳,請高宗下詔施行。
一、勸農桑。減少稅賦、徭役。
二、免除長安及附近地區徭役。
三,停止征戰,以道德感化天下。
四、禁浮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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