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懷光對陸贄說:
“我堅決我反對從吐蕃借兵,我才拒絕在朝廷向吐蕃借兵協議上簽字!
朝廷向吐蕃借兵有三大危害:
第一,吐蕃是胡虜蠻夷,他們以前進入華夏境內,眼紅手癢、心裏髒黑,奸淫婦女、擄掠財物、殺人放火。
他們再入華夏境,還是難改本性,無惡不作!
朝廷這都毫不掩飾無力又無能,承認淪落到平叛無兵可用,才向吐蕃胡虜借兵對吧?
朝廷都這樣了,吐蕃兵也就不把朝廷放在眼裏。
他們怎麽可能會對朝廷、對唐朝百姓心懷敬畏?不加禍害?
吐蕃兵來我國,就像為了除掉家裏的瘋狗,傻主人引來一群狼進了家門。
狼群能幫助主人咬死這家裏的瘋狗,也能順便咬死這家裏的人!
第二,吐蕃兵一旦平叛立功,必定獅子大開口,拚命向朝廷索要金銀絲帛封賞。
現在京城國庫被涇原叛軍哄搶一空,皇上拿什麽給他們?
隻有愧對列祖列宗的皇廷敗家子,才敢同吐蕃秘密商定,平叛以後割讓國土!
誰敢割國土給胡虜,那他是華夏千古罪人。
國土不是李家朝廷的,是華夏百姓千年生生不息,征戰千百次,拿鮮血拿生命換來的。
土地是留給後世子孫、千秋萬代的祖產,誰都沒有權利把國土送給吐蕃外鬼!
皇帝是不是已經暗自允諾送國土給吐蕃了?若不是如此大利相送,他們怎麽聽話肯來?
第三,吐蕃兵來打仗不是為了延續唐室運命,它是為了來撈取錢財好處。
為錢財利益的而來軍隊,會肯出死力拚光自己軍隊,去為別人家打仗麽?
他們進入唐朝國土,必先消極觀望。
看官軍快要勝了,他們就拚命搶戰功。
搶了功才能向朝廷要金銀、要土地!
如果看到朝廷打不過叛軍,朝廷敗局已定,他們要占領首都長安。
他們扶植傀儡代理人,建立為吐蕃利益、壓榨華夏百姓的新朝廷。
前不久吐蕃獸兵打進長安,不是已經這麽做過一回麽?皇帝他這麽不長記性麽?
皇帝借吐蕃兵,是願意再次看到這樣的結果麽?
真的引虎狼入室了,朝廷有能力驅趕這群虎狼滾出華夏麽?
我本是一個胡人,頭腦簡單,我都能看到這些後果,皇帝沒有這樣眼力界麽?
我戍守過和吐蕃邊界相鄰的邊境,知道吐蕃雜種奸詐沒有人性!”
三大禍害都說得在理,陸贄聽了無可辯駁。
陸贄隻好說:
“我是奉皇帝詔命前來,你不簽字蓋章,我如何回去複命?”
李懷光發怒地一瞪眼,說:
“皇帝為什麽不讓盧杞那樣的奸賊簽字蓋章,卻讓你來逼迫我簽名?
陸贄,就算你有大學問,你天天待在皇帝身邊,你為什麽不能除掉盧杞、白誌貞那樣的奸臣?
你在朝廷領著俸祿,起不到維護朝廷作用,朝廷養你大學問人有個屁用?”
陸贄碰了一鼻子灰,無可奈何地告別李懷光,回了奉天城。
李懷光擁兵自重,為了挾製皇帝,竟然同叛賊朱泚建立了聯絡,和朱泚建立了互不侵犯協定。
朱泚是李懷光的敵人,還是戰友、同盟軍?
這扯扯不清了,就是在扯蛋中。
然後,李懷光又請求皇帝李適批準,要求和李晟屬下軍隊合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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