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被判死刑(1/2)

孫晏的語速有點快,他似乎不是很願意回憶起當年的這件事。


法官說:“你別激動,慢點說。”


罷了,孫晏停頓了一會兒。


陸霆死死的瞪著他,眼睛裏的憤恨那麽明顯,好像很後悔當初沒有幹掉他!


孫晏笑了,他靠在座椅上,緩緩開口——


“我當初在國外打工,因為我奶奶是英語老師,所以我從小就會說英語,後來偶然間碰到了陸霆,他就叫我給他當司機,或許是因為我是國人,也或許是因為我那時候年紀小,比較好騙吧,他給了我一個相對來說比較高的工資。”


“我給他開了差不多有三四個月的車,直到案發那天,他讓我開去一個地方,然後他下了車,說讓我在那個路口等。”


“我等了能有一個小時,然後看見他慌慌張張的從路的盡頭跑出來,邊跑還邊擺弄雙手,直到他迅速上車,指使我趕緊走。”


“當時他穿著西裝,裏麵的襯衫都是血,手上也都是,他讓我帶他去一家酒店,應該是準備換衣服。”


“我陪著他,等換完衣服,他讓我送他去做輪渡,然後還給了我一筆錢,說讓我回國,絕口不要提那天的事,不然我就是共犯。”


“我當時嚇壞了,年紀也小,沒有經曆過那樣的事,但他從沒跟我說他殺了人,隻是一遍遍的警告我什麽都不要說,裝作什麽都沒看見,因為我那時候未成年,做什麽也都沒什麽記錄,別人也查不到我,我安全的回到了國內。”


“我起初以為這件事就這麽過去了,可是就在我二十歲剛過的那年,我陸陸續續感受到了有人想殺我,不是意外車禍,就是有人在跟蹤我,年長幾歲的我意識到這很可能是他想要滅口。”


“幸虧我練習過跆拳道,沒有被他害死,後來我躲到了鄉下,一待就是十年。”


“我能夠證明他當時的確去過那裏,他說他不認識韓小姐的父母,但他在車上卻念叨過一個叫韓有誠的名字,還有個叫申晴。”


韓星的心晃動了下。


有多少年沒有從別人的耳中,聽到她父母的名字了?


“當時他在車上就有打過電話,聊起來的意思大概是有事情要跟這兩人談,如果談不攏那就不管了的意思,至於具體因為什麽我不知情。”


“法官大人,我知道的都說了。”


接下來,就是宋畢寒以及法官對孫晏這個證人的提問。


孫晏的態度非常明確,就是指認陸霆的確渾身是血的從死者的家裏跑了出來,而也證明他曾看見小時候的韓星跑回家的那一幕。


他也能準確的說出當時那天陸霆穿了什麽。


陸霆當庭質疑,“我很懷疑他們是串通做偽證!”


孫晏立馬反擊,“你當時的手掌心劃傷了,你讓我送你了一家當地的私人診所,又送你去做的輪渡,我能說出來那家診所的位置!”


一聽這話,陸霆嚇到了。


孫晏的話非常有力度,法官跟其他人交流了一陣子。


韓星全程都像是在走神,她宛如陷入了夢裏。


直到一審宣判時,她都沒有力氣站起來。


“一審宣判,被告陸霆因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不!我沒有殺人,我要上訴!”


肯定還是要有二審的。


孫晏所說的那些話,需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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