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真相的定義(2/2)

“沈默不是死了嗎?給一個死人開審判會?”我問。


在我從北境逃回逃回京畿學院的晚上,為了確認自己是不是瘋了我給陳清遠和劉奇哲打過電話;電話裏明確的說沈默已經死在了實驗室裏,剛才桌子一旁的沈語的生命本質也確實證實了沈默已死,那這個審判會到底為何而開?


審判一個死人,就算審判的結果是罪大惡極人人得而誅之,總不可能再殺一個死人一遍吧?


“對啊,他確實死了。你是不是在想部門到底在幹什麽狗屁事情對不對?”陳清遠平靜的說,隨機點燃了一根香煙。


他把車窗打開,吸一口香煙就把手伸出去一下,肆意的隨煙灰飛去。


“我的上司在這一個禮拜裏麵隻打了兩個電話。”陳清遠自顧自的說。


“第一個電話命令我立刻放了劉奇哲,第二個電話是剛剛打過來的,他告訴我無論劉奇哲提出什麽要求都要答應他。”


“五年前我的父母都死在了劉奇哲手上,我的姐姐因為父母的原因不允許我加入部門,但是又為了生活,從清閑安全的後方自願去了待遇更好的第一線,然後也死了。”


陳清遠說這些的時候很是冷靜,好像在談一個跟他無關的故事。隻是他手裏的煙好久沒有動過了,懸掛在車外快速燃燒,估計用不了多久就燒到底了。


陳清遠在車外的手忽然抖了一下,夾在他手裏的煙頭迅速從後方飛去。他一聲不哼,隻是無聲的把手縮了回來,又點上了一支煙。


“不隻是我的父母,劉奇哲身上背著不下千條人命,但是就算是這樣,五年前他還是無罪釋放了。”


就跟今天一樣,我想。


“你說劉奇哲到底憑什麽?這五年來他不斷被人起訴又不斷無罪釋放,就因為他是個很強的門徒,就因為他的能力可以讓部門在和其他勢力爭奪奇域和門徒的時候占盡先機,他就可以為所欲為?甚至草菅人命?”


陳清遠語氣雖然平靜,但是他的眼底已經有什麽東西燒起來了!他的眼底在燃燒發光,也許很快就會蔓延出來,直到燒死劉奇哲或者燒死他自己才會熄滅。


車停了下來,推開車門外麵是一個人民法院。


陳清遠帶我走進去,經過了一個小密道,我們到了隱藏在人類法院裏麵的屬於門徒的法院。


寬闊的大廳裏麵根本沒有幾個人,來的也幾乎都是年輕人,應該是京畿學院的學生,他們坐成一排每個人手裏都有一個厚厚的本子,還有一個中年男人坐在他們身邊不時看看他們有沒有在本子上寫一些有意義的東西。


寬闊的大廳裏,一大半群眾都是京畿學院裏來旁聽的學生。可能是他們的老師安排的實習吧,他們學的是什麽?門徒法嗎?


法官嘴裏念念有詞:“被告人身為部門一員,在明知自己的義務責任的情況下,在第324號奇域裏為了獨占裏麵奇域,明知故犯蓄意謀殺同事造成包括社團成員在內總共四十一人死亡;事後還威脅、栽贓無辜群眾妄圖擺脫罪責。”


“情節嚴重,嚴重損害了部門聲譽,對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數罪並罰,在此我宣布判處被告人沈默死刑!”


台下的學生們仔細的盯著大法官,看起來聽的很認真,好像生怕遺漏什麽。他們不斷在筆記本上寫寫畫畫,一旁老師一樣的中年男人甚至還煞有其事的微微點頭。


但我看到這副樣子卻隻想笑。


那被告席上的人完好無損的站在那裏,雙目有神,甚至有些意氣風發。


被告席上的根本不是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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