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神秘的老者(2/2)

有幸目睹其一,也是不枉此生呐。”


老頭半閉著的眼睛睜開了些許,仿佛沒看到林修的小動作,端起茶杯自顧自地喝了起來。


“前輩好眼力,小子正是茅山第四十九代傳人,林修。不過...前輩明知小子正在辦事,為何卻要橫插一腳?放那隻厲鬼離開?”


林修不動聲色的問道。


“小友此言差矣,這北街人來人往,你我都清楚,普通人是看不到鬼魂的。小友若是在這裏動手,隻怕會引起騷亂。”


老頭從袖子裏摸出一個巴掌大的龜殼,在手裏把玩了起來。


“老朽是這北街的陰倌,道號玄武。那隻厲鬼名叫吳麗,五年前出了車禍,橫死在這北街街口。


由於放不下自己的孩子,於是甘願不入輪回,以求時時陪在自己女兒身邊,所以老朽就順手幫了她一把,你看到的那個小女孩兒便是她的孩子。”


聽了玄武的話,林修勃然大怒,將手中的杯子重重的摁在了桌上。


“吳麗之所以會成為厲鬼,果然是拜前輩所賜!前輩作為陰倌,也是算是道門中人。自古以來,人死後就應該遁入輪回,而前輩你卻將她血煉,使她成為血煞厲鬼!不管你有任何理由,也絕不應該做這種有違天道的事情!!”


林修之所以如此氣憤,是因為人死後如果不入輪回,作為鬼魂在人間遊蕩,長時間曝露在陽氣當中,輕則鬼身渙散無法前往陰司,重則魂飛魄散,最後化為天地間的一縷塵埃。


想要留在陽間,隻有兩個方法。


其一是自身怨念夠強,自身的鬼氣能夠勉強抵禦住陽氣,但需要一直待在陰氣較重的地方,比如:醫院的停屍間或墓穴之類的地方。


其二便是被血煉!


血煉是被‘道家協會’明令禁止的一種極為陰毒的禁術。


此道法需取8名幼女的骨髓,將鬼魂連同骨髓一並收入攝魂鼎中浸泡,每天以出生不超過3天的女嬰的鮮血培養,七七四十九天後才能完成。


被血煉過後的鬼魂則成為不懼陽光的血煞厲鬼。


而後果則是生死簿上再無其姓名!


且子孫後代死後下十八層地獄,受萬年酷刑後發配畜生道,永世不得為人。


第十八層地獄名叫——刀鋸地獄。


對於被打入其中的鬼魂來說無異於是有去無回的地方...


在這裏受刑的鬼魂,將被鬼差把衣服脫光,呈“大”字形捆綁於四根木樁之上,然後由襠部開始至頭部,用刀鋸一寸一寸往上鋸開,但受刑的鬼在服刑期間不會死亡,永無止境的承受這無窮無盡的痛苦。


而陰倌是地府經過挑選,派遣留在陽間的代言人,相當於死後還陽,在陽間為地府當差的公務員。


一般的修道之人是沒有這種好差事的,這個老頭應該是個關係戶。


正因為他作為陰倌,道行又如此高深。居然在明知道後果的情況下,仍然使用這種殘忍惡毒的禁術,因此這是林修萬萬不能接受的!


想到那個可愛的小女孩及她的後人死後淒慘無比的下場,林修的心裏就如同千刀萬剮般疼痛。


他的胸口劇烈起伏,顯然是氣的不輕。


再看玄武幹枯的臉上毫無波動,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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