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感動你,你們可不可能因此破鏡重圓?”
辛早早推著記者。
她當然不會回答他們的問題,因為會沒完沒了。
她現在隻想趕緊進去。
記者卻一直圍著她不放,堵得她無路可走。
她咬牙,那一刻想要蠻力推開記者。
一個記者突然大聲叫道,“是慕辭典!”
一瞬間,所有人都從辛早早的身邊離開了。
辛早早那一刻腳步頓了頓。
而後,她沒有回頭看一眼直接走上了高高的法庭石頭階梯上。
身後。
慕辭典被警察扣押著,他遠遠的看到了辛早早,看到她已經離開了。
“慕辭典,聽說你為了辛早早差點死了,你是不是喜歡辛早早?”
“慕辭典,你到底是不是故意殺人?”
“慕辭典……”
警察強製性的把記者推開,帶著慕辭典走進了法庭。
3點準時。
慕辭典被帶到了法庭原告席上。
辛早早被帶到了證人席上。
那是發生事故這麽久以來,兩個人第一次這麽見麵。
剛剛在法庭外的不算。
因為辛早早沒有看到慕辭典,慕辭典也隻看到辛早早一個背影。
但是現在,兩個人互相看到了彼此。
然後。
很淡然的撇過,誰都沒有停留。
法庭上,書記將庭內信息對審判長進行了匯報,審判長敲擊法槌,宣布,“錦城人民法院現在就慕辭典殺人一案進行審判。本次由我以及四個陪審員組成合議庭。我正式宣布開庭,大家起立。”
全體起立。
全場安靜,嚴肅。
“坐下。”審判長說,“請審判員闡述本次案件事實。”
審判員從座位上站起來,對著審判長鞠躬,嚴肅道,“9月6日早上7點,王正武民警接到報警電話說死人了。王正武和三個同事一起,趕到事發現場,發現了死者廖安的屍體。當時房間中僅有慕辭典和辛早早兩個人,根據現場情況及現場當事人的口述,死者是由慕辭典所殺。”
“公訴方提供犯罪嫌疑人慕辭典的犯罪事實如下:1、死者死於刀傷,割斷脖子動脈流血身亡,作案工具菜刀上有犯罪嫌疑人慕辭典的指紋;2、唯一的目擊證人辛早早證實,死者由慕辭典所殺。綜上,公訴方控告犯罪嫌疑人慕辭典殺人罪,但從事發調查中發現,死者廖安對目擊證人辛早早有過不正當行為,慕辭典處於救人而做出的殺人舉動。犯罪嫌疑人可對自己的行為做犯罪事實辯護。”
“被告人有對審判員闡述不完全做補充說明?”審判長問慕辭典。
“沒有。”慕辭典回答。
聲音,很啞。
審判長宣布,“請被告方律師為當事人做法律辯護。”
被告方律師是汪荃給慕辭典請的。
汪荃此刻也在觀眾席上,滿臉緊張。
不管如何,慕辭典是她親兒子,她也會擔心他兒子今天的審判結果。
律師從自己的位置上站起來,他說,“我當事人對公訴方提供的犯罪指控,做正當防衛無罪辯護。”
辛早早眼眸看了一眼律師。
律師不緩不急,顯然是非常有經驗的王牌律師,他說,“案發當晚,辛早早被綁架。我當事人一直在追尋辛早早的下落,後來在物管處找到犯罪嫌疑人廖安,廖安因個人經曆,即他未婚妻在結婚前夕被自己家人傷害選擇自殺後,心裏有了陰影。對有著同樣經曆的辛早早由同情變成了變態的占有,所以綁架了辛早早欲實施不軌行為。而我當事人慕辭典為救下辛早早,在和廖安激烈搏鬥中為保證自己和辛早早的安全殺死了廖安,根據炎尚國法律第五章第二十條,我當事人處於正當防衛,不應當負法律責任。”
審判長點頭,轉向公訴方,“對於被告方的法律辯護,公訴方有什麽問題嗎?”
“有。”公訴方律師起身。
審判長允許。
公訴方律師說道,“剛剛原告律師將慕辭典殺人經過闡述,按照炎尚國法律,慕辭典確實屬於正當防衛,但事實經過隻是被告方一麵之詞,所以我有幾個問題需要目擊證人辛早早明確。”
“允許。”
公訴方律師對著辛早早,“請問你叫什麽名字?”
“辛早早。”
“和犯罪嫌疑人慕辭典什麽關係?”
“他是我沒有血緣關係的繼哥。”
“案發當時,你是不是被死者廖安綁架,並在遭受不軌行為?”
辛早早猶豫。
“法庭上,請如實回答。”
“是。”
“慕辭典是不是在死者對你行使不軌行為時,殺掉的廖安的?”
“不是。”辛早早說。
冷冷的說。
公訴方嚴肅,“請闡述你的事實經過。”
“當時,我確實被廖安綁架,廖安對我有非分之想,慕辭典趕到的時候,廖安確實在對我做不軌行為,那一刻廖安看到慕辭典闖進來,立刻放開了我,去和慕辭典進行搏鬥……”
“是不是在搏鬥過程中,我當事人殺死了死者。”被告方律師插嘴。
辛早早看著被告律師。
“被告方律師請不要打斷目擊證人說話。”
“對不起審判長。”被告律師道歉。
辛早早說,“是在搏鬥過程中,殺死廖安的。”
被告律師暗自鬆了口氣。
觀眾席上的汪荃那一刻臉色也舒緩了很多。
她就是在賭,賭辛早早不會真的指控慕辭典,賭辛早早沒這個膽量在法庭上撒謊。
她很肯定,她兒子絕對不會隨便殺人,一定是正當防衛。
汪荃嘴角露出一絲得逞的笑容。
此刻被告席上的慕辭典,也這麽看著辛早早。
看著她白淨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就這麽很平靜的在闡述一個事實。
辛早早也感覺到一道視線,一道視線在她身上。
她忽視了。
她依然平靜的臉上,依然平靜的補充道,“但慕辭在死者已經暈過去之後,才拿起菜刀,殺死廖安的。”
------題外話------
所以……
慕辭典要坐牢。
你們覺得呢?
明天見。筆芯。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