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員總結案件,“一審時,被告方提供和暴力實施者梁平無任何當麵交易的證據,而梁平一口咬定是宋知之和他交易被指使他去打壓受害者劉問一家,明顯兩者出現在矛盾,一方肯定有說謊的嫌疑,經過陪審團對被告方提供的證據,可以證實被告人宋知之和梁平均無任何交集,初度判定梁平說謊的事實。現就被告人宋知之指使他人暴力拆遷一案,進行二審。請被告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做法律辯護。”
說著,審判員坐下,文田站了起來。
他恭敬無比,“謝謝審判員,謝謝審判長大人。我現在就我當事人宋知之一案進行無罪辯護。”
這次一出口,旁聽席上在也沒有任何人開口了。
文田繼續道,“回顧上一次上庭情況,暴力實施者梁平一口咬定說和我當事人宋知之有過當麵交易,顯然通過證據以及剛剛審判員的證實,我當事人在此期間從未和梁平有過任何接觸,可想他在惡意說謊,如此可以撇清我當事人沒有隻是他去暴力鎮壓劉問的事實,故此我當事人無犯罪行為,無罪!”
“公訴方有什麽需要補充的嗎?”審判長問。
“有!”公訴方律師站起來,“雖若有證據證明梁平和宋知之沒有當麵交易,從梁平的口供中可以初步判定宋知之並沒有指使梁平做事,但此案件還存在幾個點疑惑。第一,如果宋知之沒有和梁平有過交易,突然憑空消失的50萬去了哪裏?宋知之的口供中對這筆款項並沒有做出明確的交待;第二,如若不是宋知之指使梁平去暴力拆遷,那麽梁平為什麽要這麽做?這麽做對他而言有什麽好處?第三,為什麽梁平要一口咬定就是宋知之指使,這其中是不是隱藏著什麽陰謀。綜上,審判長大人,我方覺得,在沒有徹底解開這些謎底之前,不能完全判定宋知之和本案無關!”
“同意公訴方的觀點。”審判長點頭,“請被告方對剛剛公訴方的幾個疑問,進行一一解答。”
“是。”文田重新站起來,“剛剛公訴方的三個疑點,也是我方必須需要徹查清楚的地方。首先,我當事人戶頭上突然消失的50萬到底去了哪裏?!我們通過調查發現,50萬是通過轉賬的方式直接去了另外一個人的戶頭,而根據炎尚國的銀行法規規定,超過10萬以上的轉賬記錄是需要去銀行單獨受理的,除vip客戶可以直接通過手機操作,很顯然,我當事人宋知之並沒有開通這項服務。”
所有人都看著文田。
文田沉著冷靜,“而我當事人在賬戶進行轉賬的那一天,就沒有出現在錦城銀行的所有網點,那一天我當事人的所有行徑都在我提供給法庭的視頻上,有特別標注那一天我當事人的一個活動軌跡,她並沒有去任何一個銀行網點。”
“可是通過我們對視頻監控的了解,當天下午三點到三點二十這段時間,這個時間點宋知之剛好出現在錦城城西的錦城銀行附近,且消失在監控攝像頭之內,按照推理,宋知之完全有時間去這裏進行轉賬,被告方可否提供給宋知之這個點不在銀行的證據,亦或者銀行是否可以提供這個時間點的一個監控。”
“確實,我們也去銀行谘詢過這一天的所有的監控,很顯然,銀行說因為係統內部原因,當天的監控全部都消失了,不隻是城西的錦城銀行,整個錦城的銀行在這一天的監控都沒有了。”文田說,“不覺得這很蹊蹺嗎?”
“是很蹊蹺,在沒有證據之前,一切都可能是巧合。”公訴方律師楊剛直言。
“確實,但事實就是,我當事人當天的轉賬記錄不在城西錦城銀行,轉賬的地點在城北錦城銀行,從城西到城北需要至少40分鍾,如此20分鍾內,我當事人就算飛也飛不過去!”
公訴方律師啞然。
“審判長大人,請允許受理我當事人賬戶轉移的工作人員出庭,我有幾個問題需要詢問她。”
“允許。”
銀行職員張青青出現在法庭上,整個人有些害怕的不敢看任何人。
“張青青。”
“是。”張青青連忙答應著。
“請問當天是不是受理過一筆50萬的轉賬?”
“是。”
“戶頭是宋知之嗎?”
“是。”
“是她本人到場的嗎?”文田問她。
張青青不敢回答。
“是她親自到場出來的嗎?”文田指著宋知之。
張青青看向宋知之,下一秒連忙轉移視線,搖頭,“不是。”
“不是?”文田嘴角一勾,“你就瞥了一眼,你看清楚了嗎?還是說有人在指使你不要亂說?!”
“不不不,不是!”張青青緊張得都結巴了,“真的不是她,我對她沒有印象!”
“那你記得是誰嗎?在座的所有人,有沒有是誰來辦理的?”文田問。
“我不記得那個人的長相,我真的不記得了,我每天要麵對那麽對的客戶,我不可能都記得的!”張青青緊張無比的說道。
“剛剛你說你對宋知之沒印象,現在又說你不記得所有人了,張青青,你可要清楚現在是在法庭上,法庭上是不能撒謊的,一旦撒謊造成案件的審判有差錯,這可就是刑事責任了……”
“反對!反對被告方律師用言語威脅證人!”楊剛從座位上站起來,對著文田狠狠的說道,“請被告律師注意自己的言辭!”
文田點頭,說道,“好,我沒什麽問題了。”
張青青離開。
文田總結道,“從張青青的口供中,我想審判長大人已經聽得很明白,張青青的證詞漏洞百出,張青青存在說謊的成分,而張青青為什麽會說謊,我相信其中肯定會有隱情,比如被人威脅等。”
“反對,反對被告方律師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進行臆想!”
“反對有效!請被告方拿出證據證實推斷而不是隨口胡說!”
就知道,審判長都是站在公訴方的立場上的。
文田也不在意,他說,“關於50萬的漏洞,我方確實沒有有效的證據證明我當事人這50萬到底消失在了哪裏,但從我一審中提供的證據可以證實,就算我當事人給了梁平錢,但梁平的所有財產也被我法院給收繳,他其餘拿給他父母消費的錢到底從何而來?所以請審判長大人允許我問梁平幾個問題。”
“允許。”
文田麵對梁平,“關於你近段時間給你父親購車修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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