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回來的時候很晚了,但好在是沒有出什麽事情我沒有將這件事情和任何人說起,就好像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隻不過可惜了那輛小電機,花了我四百塊錢,結果車也沒能帶回來,不過算了,就當花錢買了個教訓。”
林楊翻開第四頁,已經是新的故事:“今天是三月二日,小明和林月他們離開了,去了什麽地方我也不大清楚,隻不過我知道他們和其他人,可能就不回來了……”
林楊注意到好像不是按照時間順序寫的,第一篇是在今年的六月二十五號,而第二篇則是在2006年的三月二號,時間相隔了十六年有多。
又翻開了後麵幾張,發現已經沒有寫日期了,但是從字跡上看,與第二篇字跡一樣都像是小孩子的字跡,而第一篇近期寫的則是大人的字樣。
正當他看的入神時,他突然感覺門口有人盯著他,猛然回頭,卻又什麽都沒有看到,這時,他的手機響了起來,著實把他嚇了一跳,一看是韓警官打來的。
韓:“你人在哪裏,你要的東西已經給你帶來了。”
楊:“我在民享路對麵的那棟廢棄閣樓之上。”
韓:“行,我現在過去找你……”
掛斷電話後,林楊拍了幾張日記上的內容,也拍了幾張房間的照片,然後走出了房間。
外麵一樣空無一人,但林楊知道,此時這附近一定有一個人偷偷注視著這一切,隻不過他還不知道那個人是誰,有何目的。
林楊又緩緩的下了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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