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王二伸冤(1/3)

話說,在清朝的康熙年間,江南府南昌(現在的江西省南昌市)人熊本(號滌齋),十年寒窗,一朝科舉,考中了進士。不久之後,接到聖旨,赴京城任翰林院編修一職。


熊滌齋在京師為官期間,閑暇之餘,喜歡邀三五好友,在京城內一起遊玩。


這一天,他和參政(相當於副宰相)陳議、副憲(左副都禦史)計某,一起遊玩過後,晚上就又在報國寺內一起喝酒。


這三人都是年紀輕輕就走上了仕途,平常都愛熱鬧、喜繁華。


但這天是在報國寺內喝酒,寺廟內自然不能叫歌妓舞女前來助興。


三人感到非常惆悵、鬱悶,倍感無趣。


旁邊倒酒的小沙彌出主意說,報國寺附近,有那種跳秧歌的巫女,可以叫過來陪酒助興。


三人大喜。


馬上叫小沙彌去召來巫女,唱歌跳舞,勸酒陪樂。


一會兒就有一個巫女應召而至。


到場後,那巫女又唱又跳的,完了之後,還和三位大人一起飲酒作樂。


酒席進行到一半的時候,那巫女忽然覺得肚子脹,要解手。她就和三位大人打了聲招呼,離席而去。


那巫女實在是內急,憋不住了,就在蹲在圍牆底下解決了。


過了一會兒,那巫女回來了。


隻見她雙眼呆滯,直瞪瞪地走到酒席前。


突然,她跪在了地上,衝著三人一邊磕頭一邊沒頭沒腦地說:“我是山西的王二。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到京城賣貨,就住在這邊的客棧裏。


沒想到店主趙三見財起意,謀害了我的性命。我的屍骨就被他埋在了這報國寺的圍牆底下。


請求三位大人為我伸冤。”


三人驚駭不已,不知道如何回話。


這巫女明明是一個年輕貌美的女子,卻說出了滄桑的男人聲音。怎不叫人驚悚萬分?


席中隻有熊滌齋膽子比較大。


他對著那巫女解釋說:“這種事情屬於司坊官(五城兵馬司,負責京城治安的官員)處理,不是我們三人能夠做主的。”


那巫女貌似對官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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