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所有筆跡。
悅城夜總會那邊很快有了回音,他們找到了李勇的簽名、工作記錄,而且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了縣公安局劉建超的辦公室。
經過縣公安局技術部的比較,核對之後,幾位筆跡鑒定人員得出一個一致的結論,寫信的人就是李勇。嚴謹起見,劉建超叫來了王芳,讓她將白小飛已經看過的幾封信和李勇的字跡進行細節上的比對。
比對的結果也很快出來了,李勇的筆跡和未署名信件上的筆跡一致,而且這種書法風格很難被他人模仿。最重要的是,同樣的字在細節的處理方式上如出一轍。
此時,白小飛、劉建超和王芳三人心中都升起了一種不好的預感——唐文強是被李勇所殺。
“如果李勇殺了唐文強,那唐文強的車禍現場疑點怎麽解釋?被燒焦的車體內留有氣體打火機的殘留物,而且殘留物還是在主駕駛的位置發現的——如果說是人為縱火,那凶犯為什麽會把罪證扔進車裏?而且會在主駕駛那個位置被發現?”劉建超疑惑地問道。
“劉隊,這個不難解釋。點火的人知道氣體打火機遇到高溫會爆炸,爆炸之後打火機的位置會發生改變,所以在主駕駛那個位置發現殘留物不能說明什麽;退一步來說,即使打火機是在油門那個地方引發爆炸,縱火的人在車外,縱火之後,他故意把打火機扔到了主駕駛座位,也是很多犯罪分子宣泄自己仇恨的一種做法。所以,打火機的位置並不能消除人為縱火的嫌疑。”王芳補充道。
劉建超點了點頭,似乎認可了王芳的分析。
但是白小飛卻提出了一個不同看法:“我個人認為,汽車起火可能還有其他原因。我設想過車禍發生的經過,結合我們發現的所有證物還有以前連環自殺事件的所有相似因素——七月十四的晚上十一二點左右或者七月十五的淩晨,唐文強開車載著李勇去千佛寺燒香拜佛。
沒想到在一個陡坡拐彎處,李勇忽然猛扳方向盤,導致本應轉彎的車子衝下陡坡。而這個時候,李勇打開車門從副駕駛位置跳出來,救了自己的命。
如果這個時候李勇去車身漏油處點火,那麽車身周圍一定會留下李勇的腳印。從後來警方現場采證的情況來看,車身的周圍確實留有腳印,但目前尚不確定那是否是李勇的腳印。
如果說縱火的人是李勇,那麽他縱火之後應該會立即離開原地,而不是在車身的周圍逗留並留下那麽多腳印,因為這樣才能偽造成意外事故。
還有一個可能是,這場車禍確實是意外!當李勇跳車的時候摔暈過去了,等他醒過來的時候,他發現車身已經被燒成光架子。
隻有想過救人,才會在車身周圍留下不同的腳印。但是,當時火焰燃燒太猛烈,救人已經不可能了。
但是,李勇在信中以複仇者自居,所以是車禍意外的可能性比較小,偽造車禍現場進行謀殺的可能性更大。
然而,如果是偽造車禍現場,也有兩個疑點:首先是車禍現場車頭傾斜向下,那個陡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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