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十殿判決----江歌(3/3)

為自己的孩子征求真相!還自己孩子的清白。


且不說——喪女之痛持續彌漫著她的心靈,各地奔波和過勞引起的健康問題,她還有年邁的老母親要照顧......


可恨的是,農夫與蛇的情節,每天都在發生——


最初,劉鑫用逃避和謊言,企圖向江秋蓮合理化自己的自私利己行為。直到戲碼被揭穿,她開始暴露本性,破罐子破摔。


造謠江歌的性取向,


抹黑母女二人的關係,製作視頻抹黑挑釁,組織水軍和擁躉,在各種平台,持續性攻擊江秋蓮。他們就像蟑螂一樣死纏爛打、陰陽怪氣,企圖消磨江秋蓮的意誌,並從精神上徹底摧毀瓦解她。


隨著時間的推移,事件才慢慢的浮出水麵,可是這個時間對於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來說,煎熬兩字何以形容?


“吃自己女兒的饅頭吃夠了嗎?”


“消費同情心搞了幾個小目標還不消停?”


“你女兒已經死了,陳世峰也被判了,你還想怎麽樣?”


“我一個未來可期的留學生。哪有時間跟你說這些,你有完沒完了”


江歌的媽媽叫江秋蓮,她想要的不過是自己健康的女兒罷了。


她也不屑於建立「清高」的人設。而是大大方方、坦坦蕩蕩賺錢。於是自食其力,學著開網店、做電商。


她不想消費公眾的同情心,而是不斷強調——“任何人購買我小店裏的商品,是您真正的需要,請不要因為同情我可憐我而購買。”


江秋蓮展現的,都是一個母親真實的品格。眾聲喧嘩間,她在用自己的行動告慰女兒:“別怕,正義尚未到達的地方,還有母親。”


“在我江歌被害之前,除了父母和女兒,我不虧欠這個世界任何人。愛女江歌被害,


我向社會發起求助,因為社會給我無數的幫助和溫暖,才使我活了下來,我不願欠著任何人的債離開這個世界,


我要把曾經的求助還與社會。”


這是江秋蓮勝訴後的原話,不僅說了,她還將法院判決的賠償全權捐予社會。


雖然勝訴了,但是江歌回不來了。


我自認為不是什麽聖人,陽間的判決是處理完了,但是陰間的賬,還得請當事人親自下來調解調解。


我看著屋裏擁抱著、痛哭的母女二人,搖了搖頭,隨即開始安排見麵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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