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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口袋裏拿出一把彈簧刀,對著老婆子就是一刀。範老太瞬間倒在了地上,血水流了一地。
劉明捅完人後,清醒了過來。他驚恐萬分,趕緊撥打了急救電話。。。
劉明持匕首刺向範母,這件事情法院給出了判決。
劉明今年16歲,是個有自主意識的人。他拿管製刀具去找範麗,主觀行為存在傷害他人的想法。而客觀事實導致他人喪命,這就是犯罪。
犯罪的區別在於主觀故意,主觀惡意都比較小,因此量刑相對較輕。
捅傷老太太屬於故意傷害,是故意造成的。而導致他人死亡係疏忽大意所致,因此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管製或者死刑。
劉明在案發時持匕首捅傷範某母親,其主觀故意犯罪嫌疑較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而劉明是未成年人,法律有兩條特別規定,以保護未成年人。
一是未滿十八周歲不得判處死刑。
二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
所以,劉明必須承擔刑事責任,長期服刑不用判處死刑。
並且,民事上劉明的家人要對範某家人進行賠償。
一個16歲的男孩,本該好好學習,卻因為一段荒唐的愛情,釀成了兩家人的悲劇。不禁令人深思。
秋葉紅和鷹眼在回家路上聊著這件事,感覺有點不可思議。
不是這個荒唐事情的本身原因,而是因為:難道他們的家人沒有事先發覺嗎?還是發覺了隻是任由其發展?
很多這種事都是背地裏撮合的,主觀來說,一般的家長都不會給這種事情產生的條件。
可能是地域的習慣問題,東北那邊總能見到好多人睡在一個炕上。可再怎麽也不至於,額,兩人單獨一個房間吧?
這是個人就會出事兒啊!
兒大避母,女大避父。這句話不無道理。
難道這孩子有戀母心結?秋葉紅突然想到了這個問題,不然隻要是正常的男子,一般都會對年輕漂亮的女孩兒更感興趣吧?
他把這件事情記錄了下來,準備仔細研究下,看以後能不能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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