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的夏天,小文在蘭州某個區域從事非法營運。
有一天晚上,他和女朋友在先鋒路附近的燒烤攤吃夜宵。剛剛點完菜,他們看到一個女子從小區裏走出來,穿著一雙白色高跟鞋。
他們所在的區域,那裏的正規出租車不去,基本上是空車返回。基本打不上車。
女子站在路邊,手裏抱著一個購物袋,不知道是之前坐過小文的車還是其他原因。過了一會兒,她走向了小文停在路邊的車。
小文一看,自己的菜還沒上桌,就和女朋友還有老板商量說回來了再吃飯。
他帶著女朋友去問那位女子:“您要去哪兒?”
女子回答:“我去新城送點東西,一會兒還回來。來回我給你50元。”
小文覺得這個價格可以接受,商量後女子同意了,於是他帶女朋友上車。
然而,在行駛過程中,女子一直在打電話,提到了幾個人名,但小文現在已經想不起來了。他隻記得當時他們在爭吵,說要算清楚一些事情,語氣很不好。所以他們沒有和那位女子多說話。
不久後,女子拍了拍小文的肩膀,表示到了目的地。
小文看了看周圍環境,這是一處待拆遷的老房子區。但是女朋友在邊上他也不好關心那個女的,所以沒有多說什麽。
女子下車後,小文把車掉頭,關燈熄火,放上音樂和女朋友聊天。
過了幾分鍾,女朋友突然拽了拽他的手腕,問他:“你聽沒聽見有人叫喚?”
小文趕緊關掉收音機,似乎確實有人在尖叫。他剛要轉頭,一輛銀灰色的帕傑羅突然駛來,車速很快。可能是因為他們沒有開燈,這輛車差點撞到他們。
小文趕緊摁了下喇叭,帕傑羅緊急避讓,幾乎貼著副駕駛一側過去了。
緊接著,傳來一聲撞擊聲。
小文連忙看向女友,發現那輛車好像撞到了人。
說實話,當時小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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