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士反複的跟秋葉紅強調,明星臉絕非是某一個特定的個體,也希望大家能夠提高一下安全意識,重新審視一下自己周遭的環境。
那年秋天,2006年,吳大姐的命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她心愛的丈夫因病離世,給她們留下了13歲的女兒歡歡和一堆沉重的債務(賭債)。
或許有些朋友會說,這些債務是無效的,但在那個時代,吳大姐舍不得放棄她穩定的工作。而且她們生活在一個偏遠的地方,債主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
最後,她們不得不賣掉房子,搬到租來的房子裏居住。
最初,母女倆住在水利小區,這是一個出了名的老舊小區。
雖然歡歡明年就要讀初中,上學並不方便,但這裏有一個夜市。吳大姐下班後可以在這裏擺攤謀生。
漸漸地,吳大姐在這個過程中結識了一對夫婦,他們是當地第三高中的老師。這所高中就坐落在歡歡即將入讀的初中旁邊。
那位男老師在學校裏似乎是管事兒的,在一次麵對麵的交談中,他表示願意幫助學校申請讓他們過去借住。
起初以為這隻是他客套的說辭,沒想到第二天就收到了好消息,學校同意了他們的請求。
當然,他們並不是住在學生宿舍,而是選擇了一個食堂員工的聯排屋。這個屋子南麵有入戶門,還有一個小窗戶,北麵則是操場,地勢較高。
因此,北牆上隻有上邊有一個窄窄的窗戶,就像是一個半地下室一樣。不過,這個屋子幹淨整潔,而且象征性收費,給吳大姐帶來了很大的幫助。
第二個月,她攢錢買了一個三輪車,用來拉自己出攤所需的食材等物品。同時,歡歡也得到了一台小車。
歡歡很懂事,總是陪著吳大姐一起出攤,無論是從三中到水利夜市,騎車半個小時的路程。
途中必須通過一個隧道,這個隧道裏有很多工作孔,類似於窄拱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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