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2)

重複了一遍:“我說我——”要離婚。


“我-不-同-意!”


還不等我說完,慕九言就打斷了我。


之後,他拒絕再聽我說話,徑自宣告話題結束。


可能是真被我氣著了,慕九言連早飯都沒吃就去上班了。


隻是離開前,我聽到他在門口對管家說:“把那些照片收起來,另外找個地方放。”


管家應了聲“是”後,又聽見他說:“她痛覺不是很靈敏,以後家裏那些刀子剪子什麽的,都放安全一點地方去,別讓她碰。”


管家又應了聲“是”,他又說:“還有那些桌角櫃角什麽的,拿軟和的東西包一下。”


這回,管家不再應“是”了,而是心領神會地道:“我明白先生的意思了,家裏所有尖銳物品我都會讓人再做處理,包括碗筷刀叉,我都會按照兒童專用的食用矽膠標準給太太另外準備一套。”


這一下子,慕九言總算是滿意了,落下一句“趕緊去辦”,就駕著車揚長而去。


那一刻,我心情複雜。


你們能理解那種感覺吧?


那種長期被人忽視和厭惡的人,忽然有一天得到了一點關懷,那一點點關懷就會被無限放大,進而覺得自己是不是終於得到了承認和喜歡。


而我現在,就是這種人。


我差點喜極而泣。


慕九言從來不是一個多情的人,他從來不會把他不在意的人放在心上。


如果他不在意我,他根本就不會吩咐管家去做那些事!


而且……他不願意和我離婚。


我擅自把他的那句“不同意”替換成了“不願意”,因為那時候我覺得,像慕九言那樣的人不同意和我離婚,不就代表他不願意嗎?


那時候我沒想到,他不同意,僅僅因為是我先開口提的離婚,在他心裏,我是沒有資格主動提離婚的。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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