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即無條件撤出南竿塘,退回到福寧一帶,今後以黃岐角洋嶼為界,永不踏足洋芋以南之地!這是第一條!”
第二條,你們撤離的時候,隻能帶上隨身物品,不得再動島上任何東西,哪怕是一草一木,島上寨子包括寨中所有物資,全部就地移交給我!我可以放你們離開!這是其二!
其三,你們今後必須保證,凡是掛海狼旗的我們的船隻,通過福寧一帶的時候,必須要確保我們船隻的安全,不得襲擾我的船隻和船隊!否則的話我就會帶弟兄們去再找你們算賬!
至於你們說的送我紋銀千兩,放回你們的人,這件事免談,老子不缺銀子,區區千兩紋銀就想打發老子,你們還真當是打發叫花子嗎?
至於放人的事情,我可以考慮,有人要是願意回來繼續跟著你們大當家的話,我可以放人,但是一個人二十兩紋銀,按人頭算,有多少算多少!頭目的話價格另議,願意的話你們回頭拿錢來贖人就是了,不願意的話,這人我自己留著也罷!
如果你們答應著三個條件的話,那麽這次的事情就這麽辦!否則的話,你們自己承擔一切後果!
你可以回去了!告訴陳九,答不答應都在他一念之間,這次是你們先來犯我的,怪不得我於某什麽,你們這段時間也撈了不少,該吐出點了!送他走!”
說罷之後於孝天一擺手便讓人將這個被派來談判的家夥趕下船去。
原來這個家夥過來之後,並未直接提出將南竿塘交還給於孝天,他們自行撤走的條件,而是給於孝天提出來,他們願意給於孝天賠償紋銀千兩,同時他還要求於孝天放還俘獲他們的人員,以此請於孝天退兵。
所以於孝天根本就沒有多加考慮,就直接回絕了混江龍提出的條件。
這個被派來談判的家夥,無奈的隻好坐舢板返回了灣子裏麵,把於孝天提出的條件回報給了混江龍。
混江龍一聽就勃然大怒了起來,當即拍案而起,狂吼著表態不答應於孝天這過分的要求。
現如今南竿塘的寨子裏麵,堆放了不少他們近期在閩江口和海山島一帶虜獲來的財貨,粗估一下,價值也不止幾千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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